第一百七十三章 热血街头
书迷正在阅读:四合院之赤脚医生、唐峰叶倾城、都市:我下山无敌,你们随意作死!、全球高武:我每天进步亿点点、都市医道龙神、校花和明星女友的绿帽日记、破烂张·古董传奇、重生过去从吃饱饭开始、快穿暗黑系:我的病娇宿主、疯了!笔下女魔头从书里跑出来了
“我去柏林了。” “过来干嘛?” “陪你过年。” “不陪爸妈?” “我更像个灯泡。” “最近发量受损?” “喂喂喂,你应该感激涕零然后高兴到跳脚,像个雪球一样从雪山滚下来。” “我住校的。” “所以呢。” “你没地方住。” “我可以租房。” 诺顿,柏林帝国的首府,同时也是该国的政治、文化、交通以及经济中心,西陆的繁华城市之一。 骑士精神蔓延在这片土地数千年之久,直到今天,贵族门阀仍遵循骑士信条,诸多王公贵族之中,又数坎伯尔最为兴旺,当之无愧的天潢第一。 施普洛河横穿城区,将诺顿一分为二,南方大多居住普通平民,物价较北城便宜不少,北边则是政府所在和贵族们的居住地,金碧辉煌。 所有市民想不到的是,这条河并不是财富的分割线,而是隔离危险的警戒带。 北城,存在着两处虚空裂缝,万一爆发,则是那些平日看起来高高在上的贵族老爷们先行战死,才轮得到平民,他们在享受崇高地位的同时,也承担着相应的责任。 诺顿中央火车站外人来人往,大家着急忙慌,没有人注意到角落里抽烟的男人。 他斜靠在天桥栏杆上,乱蓬蓬的头发似乎很久没洗,全身上下不算脏,但有一股若有若无的臭味,凡是路人皆是远离,一个中年流浪汉。 修长的手指中,夹着一根香烟,一些内行的人看见了则是讶异,那种香烟非常出名,古巴雪茄,它实在不该出现在一个流浪汉的手上。 难道是偷的?或者说运气特别好,刚好捡到哪个富豪的遗弃物?貌似也不是没有可能,总之,没人会去在意一个流浪汉的经历。 好像还真有,但不是跟他的经历有关,而是要找麻烦。 “大叔,公众场合吸烟不好啊,要是刚好传进小孩子的肺里,后果你负得起么?” 一个穿皮夹克的青年说道,他身边还有四五个小弟,皆是差不多的打扮,刺青纹身,一看就没经历过社会的毒打。 蓬头垢面的大叔转了个身,不想与他们起冲突。 领头青年走到他的正面,一把抓过一个小弟,吊儿郎当道:“我这弟弟今年十五,还是祖国的花骨朵呢,不巧的是,他刚好吸到了你的二手废气,一生就要完了呀!要不我们去警察局理论理论?” “让一让。”男人说,又吸了口雪茄吞云吐雾。 领头混混瞳孔收缩,还真是不上道的大叔,看来得给点教训才能明白意思。 “哎哟!” 混混抄起甩棍砸过去,却被男人空手夺白刃,反手一拳打倒在地,另一只手里的雪茄还在冒烟。 混混眼神阴鸷,这种流浪汉,他们欺负过不少,唯独今天翻了车,他冷哼一声打了个手势,旁边的小弟们会意,纷纷抄家伙群起而攻之。 双拳难敌四手,那流浪汉被围在中间,似乎有些招架不住,但一时胜负难分。 “我去,这么劲爆的吗?” 背着个军绿大包的东方青年,看到这一幕不禁感叹诺顿民风彪悍,竟然敢当街打架,太猛了。m. 不过此时他也注意到,有些路人掏手机在打电话,应该是报警。 正打算进站赶去阿特沃尔的车呢,地上的领头混混爬起来,听到这个东方人的话,当下就将他列入了欺负对象里,不由分说,一棍甩出。 喜欢看热闹?让你也变成热闹。 马步不是白扎的,感受到棍风袭面,池陆便知道这混混气急败坏,刚才脱口而出用的国际通用语,没想到被殃及池鱼,祸从口出啊。 但这混混的行为,池陆本就看不惯,居然还有胆子主动攻击,那就不客气了。 没有动用异能,轻轻松松避开这一棍,反手一个膝击落在他腹部,将混混再次击倒在地,以池陆的力道,这次一时半会儿起不来。 看了一眼隔壁战圈,池陆摸了摸鼻子,谁叫咱炎夏自古侠风盛行呢,帮你一下好了。 三下五除二,收拾这群不入流的街溜子,根本不费多少功夫,就在他们都躺在地上呻吟不已的时候,警察终于是赶到。 本来弱势的一方,因为自卫而还手,其实是有理的,奈何池陆下手有点重,要是被抓去,免不了被一番盘问,这太给祖国抹黑了。 脚下生风,先跑为敬,背包提箱的东方青年,赶紧溜之大吉。 “德莱警官,您来的正好,我被人打了,可得为我主持公道啊!”混混青年一把鼻涕一把泪,悲惨极了。 德莱警官冷哼一声,这家伙进去过不少次,每次放出来又会兴风作浪,被打?那不是活该么,反正这次,还得进去住几天,旁边那么多路人作证,明明你先动的手。 池陆跑出老远,看了看时间,这趟列车是赶不上了,只好改签到一小时后,估摸那会儿警察也就走了。 一抬头,池陆就看到了邋遢大叔,正靠在一根桩子上抽雪茄,像个没事人一样,好像刚才挨打的不是他。 “你咋也在这?”池陆说。 “我跟你一起跑的。”他说。 “哦哦!你们当地治安不好啊,居然还有人打架。”池陆说。 “都是些没家教的孩子,小打小闹的,你能不能帮我个忙?”他说。 流浪汉打量池陆一圈,身上全是国际大牌,跟军绿大包极不协调,不过绝对是个有钱人,这年头,没点钱怎么出国? “你说……”池陆道,老哥,我们萍水相逢不熟吧? “借点钱,我想喝可乐。”他说。 “行。” 两人算是有革命友谊,池陆去附近的啃得起买了两杯可乐,给他一杯,蹲街头畅饮。 流浪汉从怀里又掏出一根雪茄,池陆摆手,他不会抽。 挺奇怪的,明明古巴雪茄随手掏出,为什么买可乐的钱却没有,什么情况。 一个小时过的差不多,池陆要去赶火车,流浪汉一指可乐杯,“能给我吗?” 池陆疑惑,“这又不是瓶装的,还能卖钱?” “凭杯免费续三次,扔了可惜。”他说。 “给。”池陆嘴角一抽。铃舟的牧天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