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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一十四章过得去

    「要收税,肯定是要向大户收的!」

    「大户有钱,哪怕是交些税,最多也就是一顿饭从四个菜变成了三个菜!」

    「最多也就是生活简朴一些,不至于连饭都吃不起,或是沦落到卖儿卖女的地步!」

    「可那些升斗小民苦啊!」

    「本就活的艰难,朕要是向他们收税,他们就得卖田卖房,卖儿卖女了。」

    「再加上些苛捐杂税,以及摊派,再碰上个出役,征兵,或是天灾人祸!」

    「随时有可能活不下去!」

    「再然后,就是流民遍地,揭竿而起,烽火燃山河的事情了!」

    当年大明真的是剿灭不了流寇吗?

    其实不尽然,在崇祯十三年以前,大明官军对上流寇还是占尽上风的。

    李自成曾经被打到只剩下十八骑,狼狈躲入商洛山,几乎要被剿灭。

    可李自成为何能靠着十八骑再度复起,并打进京城去武装讨薪?

    难道真的就只是因为一句「十八子,主神器」的谶言吗?

    扯犊子!

    说白了就是朝廷加征三饷,再加上接连不断的天灾,逼得地方流民四起,叛乱不断,为李自成提供了百万大军,最终将大明覆灭。

    朱宏煜这话翻译一下,约等于老子要劫富济贫。

    方以智不敢反驳朱宏煜,只是欠身说道。

    「陛下所言有理!」

    只是,很明显的是,方以智答应的有些不情愿。

    不过倒也正常,他作为一个传统文人,屁股本就是坐在地主士绅一边的。

    对于朱宏煜的政策,他能不反对就已经不错了。

    如何能指望他发自内心的认同呢?

    朱宏煜不傻,他并不觉得自己会有那么大的魅力。

    在割地主士绅们的肉的同时,还能让地主士绅们对他心服口服。

    不过也无所谓,朱宏煜要的也只是他们明面上的顺服,并配合朝廷的工作就可以了。

    至于说他们心里究竟服不服,说句实在的,朱宏煜不在意!

    只要这些人不表露出来,朱宏煜也管不着他们心里是怎么想的。

    朱宏煜结束了自己和方以智的交谈,然后将其扔到了他自己的秘书处中锻炼。

    方以智也欣然应允,因为在他看来,现在的秘书处,就是曾经的大明内阁。

    位卑但权重!

    能进秘书处,他自然没什么不乐意的。

    等方以智退下之后,朱宏煜便继续处理起了政务。

    他开了一场内阁会议,在会议上敲定了将上海作为大明的下一处开发区进行开发。

    事情敲定之后,朱宏煜便要决定对上海开发的相关政策支持,以及资源调配等问题。

    这些都需要他亲自过目,然后下达相关的命令!

    ……

    南京城外,李家铺子!

    这是一座人口颇为稠密的村庄,不大的村子里,聚集着三百多户人家,数千口子人。

    在前明时候,这里曾经是魏国公府的庄子!

    得益于魏国公府的权势,李家铺子并不用给朝廷交税,只要给公府交租就行。

    除去得接受魏国公府的盘剥之外,并没有那许多的苛捐杂税,甚至连出徭役都轮不到他们。

    毕竟,如果李家铺子的百姓都被征调出徭役去了,谁来给公爷种地呢?

    所以,李家铺子的百姓们的生活还算过得去。

    哪怕是明末最艰难那几年,李家铺子最多也就是易子而食了。

    不至于整村整村的被饿死!

    但是,随着满清入关,弘光朝廷转眼覆灭,魏国公府的权势瞬间坍塌。

    这李家铺子,也就顺理成章的变成了我大清的旗庄!

    李家铺子的百姓,也就都变成了我大清的包衣奴才。

    再然后,李家铺子的百姓便过上了,给我大清种地的幸福生活。

    除去每年青黄不接的时候,习惯性的饿死一些个老人之外,生活同样是勉强过得去。

    对百姓们来说,不管是大明,还是大清,对他们来说都没有分别。

    大清朝除了发型丑了些,和大明也没什么分别。

    对他们来说,不都是种地吗?

    给谁种不是种?

    给魏国公府做佃户,和给大清做包衣,也没什么区别。

    他们早已习惯,把受苦受难当成了理所当然!

    再苦再累的日子,只要勉强还能过得下去,他们就都能忍受。

    直到大明打回来,直到朱宏煜的政策在地方铺开,这些百姓才恍然间意识到。

    他们所经受过的苦难,并不是理所应当的!

    他们的生活不该是这样的!

    李家铺子距离南京城很近,在地方州府还在等候官员到位的时候,李家铺子的改革便已经开始了。M..

    李旭永远也忘不了那天的那一幕!

    那天,他们家已经断粮了,孩子饿的嗷嗷叫,老娘面露菜色的躺在缺了一条腿,用砖头垫好的床上等死。

    一家人都在等着他的老娘咽气之后开饭!

    至于说吃什么……

    就在这时候,一位穿着官服的大明官员出现在了李家铺子的村口。

    一些衙役跟在这位官老爷身后,推着两辆粮车。

    车上装着的,是大袋大袋的粮食。

    以及一个个箩筐,箩筐里装着的,是一个个杂粮馒头。

    衙役在抵达村口之后,便开始着手埋锅造饭。

    白花花的稻米被倒入了沸腾的开水中,浓浓的米香迅速飘散了开来。

    这位官老爷下令召齐村子的百姓,等人到齐之后,二话不说开始下令村里的百姓都出来登记性命户口。

    等登记好之后,便可以喝粥吃馒头。

    很多人都在疑虑,朝廷登记人口,到底是要做什么?

    是准备要收丁税,还是要征发徭役,或者是拉夫子?

    总之没人觉得朝廷登记人口,会是有什么好事!

    所有人心中都没底!

    但是,看着那白花花的馒头,嗅着空气中浓浓的米香,很多人都忍不住诱惑,主动去登记了。

    李旭也是其中之一。

    因为他家足够穷,所以没什么好在意的。

    管朝廷是要做什么,吃到肚子里的东西,总不会有假。

    登记就登记吧,不管朝廷要做什么,先填饱肚子再说。

    李旭端着热粥,就往自己嘴里灌。

    滚烫的热粥烫的他满嘴水泡,但他却是龇牙咧嘴的继续往下咽,一粒米也舍不得浪费。

    因为,他实在是饿极了!

    甚至有人三口就将一个大馒头塞到了自己嘴里,哪怕是被噎的只翻白眼,也不肯把馒头给吐出来。

    李旭大口大口的喝着粥,喝着喝着,便忍不住哭了出来。

    他种了大半辈子地,这却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喝白米的稠粥。

    以往哪怕是过年时候,他吃的也只是杂粮粥,只是较之平常时候稠了一些而已。

    看着自家孩子狼吞虎咽的喝粥吃馒头,李旭发誓,自己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天。

    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老娘,暂时可以活下来了!听风煮雨夜的大明之南洋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