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一十五章 三千年前,英雄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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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埃德加曾经说过一个小故事,楚云升印象深刻,类比过来的意思就是背叛过的人比起从未背叛过的人,下一次背叛的几率更高。 这不是歧视,而是经验。 所以对于艾希儿不承认自己,也没多少惊讶,只是觉得自己这双眼睛是该配一副眼镜了,有点小郁闷,他一直觉得能够站在迪尔身前曾坚决保护小雅各一个心底善良的人,因为各种原因会背叛,这点他相信,乱世大潮下本就是如此,但怎么会能有这么多阴谋诡计呢? 这不符合他一向的逻辑啊,难道说这种事永远都是分开的,每个人的心里都同时住着一个天使和一个恶魔? 谁知道呢…… 这件事总之透着一丝诡异,埃德加的小故事的确在他心里是有阴影的,他当时就是为了防备这个,也没有给艾希儿多大权限,说白了就是一个苦差,吃力不讨好,最大的权力仍在布特妮手里,艾希儿如何反的起来?另外,虽说背叛者的再次背叛的几率高,但也绝不是必然,仍是小概率事件,否则古今中外哪里还会有那么多的招降?没有足够的利益和动力,谁愿意折腾来折腾去? 起因如何,通过迪尔和老血族,楚云升大致知道了一点,但艾希儿哪里来不承认自己的底气和勇气,还需要问过布特妮等人才能确切的清楚。 楚云升挺佩服自己,遭遇血族集体这场内乱后,心情竟也没有糟糕到多少,仍能保持着平常心,进而思索问题的根源。 再怎么说,他返回地球时,可是真正的光杆一个,连个身体都没有,可不就是一个光光的枪杆? 如今,不但有了一副勉强可用的身体。还有人竟然真的追随自己跟来上了,也不能说是失败吧。 离开火线指北而奔的时候,他一人单骑,看起来有着强大的气场、自信与威武。连头都不回,而实际上,却没多少底气会不会有人跟上来?如果一个都没有,他又回头了,那真是丢脸丢大发了。 虽然他并不一定必须要有血骑才能在这颗星球上生存下去。但没人有跟上来的灰溜溜感觉,总让人觉得做人很是失败,而且,那翻划火线而裂的豪言,顿时也就成了一个笑话和小丑。 好在,后面有人跟上来了,他不曾回头,不知道数量多少,但只要有一个,好歹也算成功了。 这和在地球上做不死王时不同。那时候是顶着不死王的招牌,人家跟随的是不死王,现在跟随的可是他自己,感觉自然完全不同。 貌似,自己可怜掉渣的魅力值,以前只能吸引余小海、傻大虫之类“傻不拉几”的角色吧,最近难道上涨了不少? 比起佩服自己,他更佩服追随自己上来的人,当真的勇气可嘉! 要是让他们知道自己随时将会面对一个枢机所带来的灭绝性打击,或者知道他此刻所想的东西似乎并没有什么霸气而言。会不会集体立即掉头全跑光? 不管怎么说,这些都是第一批数量较多靠着自己的“魅力值”而不是天下第一人之类的武力和招牌而吸引来的人,将来还要倒霉地和自己一起面对枢机的威胁,楚云升绝不想亏待他们。定要武装好他们。 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们负责,他们跟随上来,即便其中一部分人可能是出于各种无奈与原因,但的确也是把命豁给了自己。 “跨过火线,从此跟随我的。我必不弃你!” 这是楚云升给他们的承诺,也是他一向坚守的本心—— 你对我多好,我便对你有多好,你对我多坏,我便对你有多坏! 从后面这点上来说,祝凌蝶的父亲祝熙瑞倒是没有完全的说错。 …… 一路狂奔,直跑得血化战马都有些露出口吐白沫的迹象,楚云升才勒住缰绳,从阿米尔给他画过的简陋地图上来看,他目前所处的位置,大约绕着中国大营方向整整跑了一个大圈。 之所以要停在这里,一是要尽量拉开与沙蛄屠杀现场之间的距离,脱离枢机的“视线”,二是他必须在进入中国大营前,解决一件无法绕过去的事情—— 他和血骑们的天敌气息。 这件事很麻烦也很棘手,弄不好后面跟来的人和自己就会再生间隙,即便他们因为已无任何退路,只得勉强跟下去,心中的警觉与排斥也无法弥补,始终有了一层隔阂。 但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即使糟糕到了这种局面,也不是没有把坏事变成好事的可能,说不定还是一个机会,问题是他必须有这个能力想出什么好的办法来。 一路上他就在想着这个问题,没有头绪,现在战马疲倦,必须停下来了,看着渐渐靠拢上来的人影,时间越发地紧迫起来,楚云升不得不全力开动起他在领导统御力这方面有些拙计的能力,绞尽脑汁地想着办法。 一个人不可能是顶级全才,即便某个人有着全面的资质,也必须选择一个方向来达到巅峰,强如丁颜,虽然有着火能力,但在这方面从来都不是天空之城的强者,怕是三元天的人都能将他打得满地找牙,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他将大量时间投入到整合与领导各种势力与资源上,哪里还能有时间修炼精进他的火元气战力? 这就是和楚云升一样,楚云升很清楚他的优势在于武力,除了将大把大把的精力与时间投入到修炼中拼命巩固与加强他赖以生存的战力优势,别无选择。 剩下来的可怜的精力与时间,再应付吃喝拉撒,对抗各种明枪暗箭,纠缠影人守护者之类的高级别强者,最终能花在整合与领导一只队伍上的精力与时间几乎等于零。 楚云升比任何人都清楚他能够活到现在,依靠的是什么?所以从来不会、更不敢干些本末倒置的事情。 只是他现在必须要面对这件事,再怎么拙计,也得想出一个办法来化解。 看着越来越靠近的人影,尤其是拔异那张拉风的脸以及他身后的退化人,楚云升脑袋中浮现出一连串的关系图。生出了一个极为大胆的注意! 对面,气喘吁吁的拔异,叉着腰,实在是跑不动了。大喘着粗气,而他身后的人看他停下顿时东倒西歪地趟了一地。 他们是人啊,不是马! 干得要冒烟的咽喉,实在没什么可以吞咽解渴的,拔异骂骂咧咧地看了楚云升有一眼。却忍不住地哆嗦了一下,发现楚云升突然摆出诡异的姿势,以一种“邪恶”的目光看着他! 像是意识到了某种危险,拔异下意识地退后半步,忍住疲倦,抖擞身上砖块般的肌肉,警惕道:“你,你想干什吗!?” “……法克,别过来!……” ****** 郑又艇看着何凝匆匆离开的背影,抖了抖肚子上的肥肉。眼角中露出羡慕的神情。 “他妈的公务员就是好啊,到哪都能混上个编制,以前不过就是个小小的户籍警,整天与大妈大婶打交道的角色,居然乘着营地管理上混乱的机会,才来了不到几天,这妹子就混到了个实缺,真是羡慕死哥哥了啊!” “唉,哥好歹也是个生意人,曾经的小大款。穿金戴银,开着宝马骑着……” “竟然被管理处那帮子猪头审核为无实际劳动能力的废人,我日,哥这一身渴望劳动改造的肉。你们到底看见没?这里,这里,还有这里,有木有?有木有!” “咕噜……” “呃,什么声音……好像,肚子饿了……”“ “还是小何妹子心地善良。了解哥,知道哥这是潜龙困水了,每天都坚持送来吃的东西,嗯,等哥发达了……” …… 一边嘀嘀咕咕,一边带着极度郁闷的心情,郑又艇穿梭在各式各样、五颜六色的帐篷间,挤过一条窄窄的通道,来到一处人声混杂拥挤的地方。 这里是自发形成的市场,也是胖子郑又艇如鱼得水的地方,今天他有一个大买卖要谈,要等一个重量级的人物,而这个大人物还是通过何凝才搭上的线。 胖子很精明,自从何凝嘴里得知楚云升交给他俩背包食物的来源后,就一直拼了老命克制住自己,再饿也绝不动背包里的食物,宁愿接受何凝的接济,遭受别人看小白脸一眼看着自己的目光,也“岿然不动”,他敏感地意识到,背包里的东西,甚至是背包本身,都是他“郑总”再度崛起的天大良机! 那可是来自这颗星球上科技极为发达的生命文明制造物品啊,营地的上层绝对会有没有办法压制的兴趣! 他现在需要的仅是一个合适的线人和一个安全的机会,“奉献”给国家,以此找到一个坚固的政治靠山,成为一个他在地球上就一直梦想的顶级大红顶商人。 从这点上来说,他和何凝是捆在一起的,毕竟背包及背包里的东西所有权实际上是属于她的。 不过目的总有一致的地方,只有他成为了红顶商人,才能在这片营地站住脚,然后风生水起,才有机会得到来自靠山的各种支持和外界甚至是那个生命文明接触,找到那块他已经猜到八九不离十的来源的能量块。 光靠他一个人,能办成什么事?说不定出营就被吃了。 胖子看了看表,时间似乎有点早,那个人还没来,便四下闲逛起来,就这么点时间,他也不忘看看能不能从市场上找到其他的商机,一旦“奉献”成功后,他可就要大显身手了。 在一处人群围拢的地方,他停了下来,听着里面的人神秘兮兮地说着他前两天就听到过的一点小道消息。 “这事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我家外甥就在搜索队,差点和美国人干一架。” “我好像也看到了军营里有奇怪的东西,但要说是三千年前的东西,那也太扯了,什么东西能经过三千年风吹日晒,还不带坏的?” “说你就没见识了吧,科学组据说都确定了,的确是三千年前在这里坠毁的。” “不是说是一个考古遗址吗,怎么又传成飞船了?” “你问我。我问谁?反正上面透出来的消息就是这个,要不是北面还有个美国营地,人家也对这个虎视眈眈、势在必得,说不定我们早就移营过去了。” “我们营地里不是有两个师的部队吗?南面的阿三那一次不是被逼得屁滚尿流?怎么见到美国人就不中用了?” “人家什么装备。我们什么装备?人家实战经验有多少,我们有多少?多少年一枪没放过了?” “不是说美国人怕死怕伤亡吗?我们的战斗力不是一向……” “你丫CCTV看多了吧!” “就是,你以为那些当兵的真肯为营地里上面某些还在大搞特权的人卖命?听说不少当官的都安排了子女带大批粮食去美国营地,他们是宁愿相信美国人能保护他们的儿子女儿,也不相信咱们的那两个师。” “话说。人家本来就是“美国人”吧,拿美国护照的。” “真他妈的黑啊,这还有希望么……” “也不全是那种人,上面还是有远见的人的。唉,这些事咱们老百姓就别瞎操心了,关我们屁事!实在不行,就跑美国营地去吧,还不是一样过日子,说不定比现在还好呢。 对了,你不是要看萝卜的吗?要几个?我这萝卜都是从老家带来的。好萝卜!没虫眼。”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 尼玛,胖子暗骂一声:原本只是一个来买萝卜的,你聊什么营地大事!害得老子竖着耳朵听半天。 什么三千年前的遗址还是坠毁飞船,郑又艇都是没有什么兴趣的,他坚信人在什么位置和层次上,就该现实地干什么事情,至于买萝卜的和卖萝卜的牢骚,胖子更是嗤之以鼻。 “他们不黑,不搞特权,你叫胖子我这种人怎么混?明明没本事。还嫉妒,真是一群屁民,难怪卖萝卜……” 这时候,远处走来一个身穿西服的中年男人。脸型稍瘦,皮肤白皙,头发油光程亮整齐,带着金丝边的眼镜,衣服干净,皮鞋上干净的一丝泥土都没有。腋下夹着一个公文包,一看就是没吃过苦的人上人。 见到这人,胖子脸上立即堆满了笑容迎了上去。 ***** 满身海水咸味的安第鲁.约翰终于意气风发地踏上陆地,他俯下身,亲吻着大地,呢喃道:“这里将是我约翰的新大陆!” 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弟匆匆跑来,很不配合的打断了他正在驰骋的梦想:“博斯,那几艘破船和土著怎么处理?” 一看到海里那几条随时有像要沉没的破船,安第鲁升腾在空中的梦想顿时就有点泄气,挥了挥手,不耐烦道:“让格斯翻去处理,作为合伙人之一,他应当负担起这个责任,为我们留下一条后路。” 浑身上下充满了力量的安第鲁最近击败了海盗上最强的土著,正是信心十足的时候,那些败兴的东西实在不想看到,但他还是很聪明的,万一陆地上站不住脚,总还有一个海岛作为退路,如今那上面的土著对他可是奉若神明。 只不过,那几条船实在太破了一点,和他梦想的海上王国相差也实在太远太远。 安德鲁主船登陆,先头探路的探索队早早收到信号,其中一个身上挂满子弹抱着冲锋枪的黑人很快就赶了过来,献媚道:“大博斯,好消息,南面有一个咱们美国营地,俄勒冈州的,吉瑞博斯和他们联系上了,他们现在据说除了要防备更南边的中国人,还要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生物,到时候只要博斯您展露一下超人的实力,征服他们的心灵,我们就算有一个真正的基地了!上帝保佑!” “没那么简单。”安第鲁目光中露出阴沉与精明的神采,站起身来道:“不过,这将是一个英雄的时代,伟大的美国人民迟早会跟随我的脚步,至少我是一个真正的美国人!好吧,让我们去见见估计已经焦头难额的议员们,邓肯,头前带路吧!” ****** 晚上还有一更。 另外,再次很认真地说一下,黑血是飘火的第一本书,我一直在认真地写我想写的和我心中的黑血,所以请放心,虽然很愧疚的断更过,但绝对不会TJ或者烂尾。 加油! ^(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天下飘火的黑暗血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