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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7章 射术之王

    自己应该学会什么吗?

    叶欢的脑子立刻飞快地运转起来,既然用到‘学’,肯定是为了帮助维尼觉醒,西门必须掌握某种技能!这个么……不能乱说了,不然说错一个技能术语,都会引人怀疑,况且,叶欢连该掌握什么技能都不知道呢!

    想到此处,他模仿着西门那貌似豪爽的姓格,一拍胸脯道:“教授,说啥?大漠汉子,从来不用嘴皮子办事,给我刀,马,弓箭,我让你看看这几天练习的成果!”

    看修罗表演过一次西门的彩排,这也是叶欢唯一的凭仗了。

    万幸,达尔文教授并没有深究,反而很感兴趣地让人给叶欢牵来一匹白马,又拿来一柄弯刀,一套弓箭。

    将这些装备妥当,叶欢跨上战马,闭着眼睛回忆了一下那天修罗所作的一切细节,然后突然一打马鞭,奔着凯旋门相反的方向奔驰而去……他记得,那天修罗跑出去了很远才回来,当时叶欢还有点好笑,一个彩排,你跑出去那么远做什么?可惜修罗也说不清为什么,只说她只是按照西门所作的一切来复制而已。

    感谢修罗这如实的复制,当叶欢奔驰出去十几公里,再打马回来的时候,他察觉了,在救世派王宫表演这样一幕,一切看起来都什么特别,可这里,是百分百还原了迦南燕京的凯旋门广场!——他在外面黄沙上逗了一个大圈子,沾染了许多黄沙,还有魔鬼火山特有的金属碎屑之后,再来到这姹紫嫣红的广场花园一看……没有奔驰的达尔文教授他们,光鲜体面,宛如当年迦南燕京的奢华贵族们,正在笑看一场滑稽的舞剧,而他叶欢,灰头土脸,风尘仆仆,白色的铠甲已经在奔驰中变成了黄色,弯刀,弓箭,更是显得和贵族生活格格不入!

    这就像是一个下里巴人,来到了阳春白雪的奢华天堂!

    可是……在这生歌艳舞的迷醉中,战马,弯刀,长弓,利箭,如此从大漠深处飞驰而来的叶欢,偏偏带着三分的大漠豪气,三分的男儿血姓,还有最后四分,睥睨糜烂贵族的骁勇豪情!

    崩!

    就在距离凯旋门还有一千多米的时候,叶欢摘下了背上的弯弓,拈箭,搭弓,然后快马飞驰之中,弯弓如满月怒放,突然一声闷响,弓箭离弦!

    在觉醒计划中,这一箭,是维尼死亡序幕的开端,最关键的一点,所以叶欢也拿出了自己最强的水平,将全部心神都沉浸在弓箭之中,甚至,在开弓的一瞬间,他想到了阿道夫!

    十万分之一的概率,拥有如此射术,堪比天界射手神灵的枪神阿道夫,面对这样的情况,他会怎样出手呢?这样想着,叶欢不经意地就带入了阿道夫的姓格,随之,他的脸庞感觉到一阵阵清凉……那是大漠的夜风,一阵狂风即将到来的标志!

    风!?

    叶欢心中一动,长箭离开的最后一刹那,他的拇指在箭尾上轻轻一拨……嗖!

    凄厉的破空声中,长箭宛如流光,一眨眼就射到了凯旋门上,一面暂时充当维尼角色的大旗,可是,也就在这时候,狂风刮起,这旗杆在猎猎的风声中突然向一旁歪了过去!

    要落空了么?见到叶欢开弓的,角斗士们都在凝神静气地看着,当他们看到这旗杆居然突然歪倒了,不禁在心中轻声一叹,可惜了……可惜了这一箭的气势!

    等等!?

    这一箭……角斗士们惊骇地发现,在旗杆歪倒的一刹那,叶欢的箭,就好像在狂风中的在一只小鸟,头一歪,顺着旗杆歪去的方向就追了下去,然后……叮~~~~正中那不过拇指粗的杆子!

    “好箭法!”

    斯巴达克斯沉声大喝!

    数百米外,飞驰中开弓射箭,正中目标,这他斯巴达克斯也可以做到,可是让长箭在飞行中掉头,追踪到变向的目标,然后稳稳射中,这就不是他斯巴达克斯所能做到的了。

    完全可以想象,这一箭要是用来杀敌,敌人纵然躲开了第一轮奔射,也逃不过第二轮那诡秘的变向追踪!wap..OrG

    “呼……”

    叶欢慢慢地吐出了一口气,从阿道夫的姓格中解脱出来,然后他有点得意地望着达尔文,如此一箭,恐怕在擅长弓弩的大漠人之中也是数一数二的,应该能换来达尔文的一声惊叹吧?

    可不成想,达尔文根本没理会叶欢!

    他只是冷冷地望着斯巴达克斯,冷淡道:“这就叫好箭法?斯巴达克,真正的箭法,你从来就没有见过!”

    斯巴达克斯脸上闪过一抹愠怒的红色,不过马上沉默了,“你说得对,青狼,成吉思汗的后裔,他的雕弓,才是当今最强的射术之王!”

    “青狼?”

    达尔文居然很不屑地冷笑了一声,“你以为青狼就是射术之王?斯巴达克斯,至少,我就知道两个人,他们的箭,比青狼更快,更凶,更凌厉!”

    “谁?”斯巴达克斯立刻问道!

    “其中一个,现在还是个孩子,可是我知道,数年之后,他的箭,将沾满神灵之血,挂满佛陀之肉,杀神,屠佛,用万千血肉,铸他一尊杀神……那孩子,杀到最后,苍天悲哭,看的他的老师都后悔了,后悔当年曾收下这个学生!”

    斯巴达克斯的红色眼眸亮了,战意汹涌地问道:“第二个呢?”

    “第二个……”

    达尔文叹了口气,“这第二人,不说也罢,因为他已经死了,除非你去另一条时间轴,不然见不到他的……一个死人,何必再谈!?”说着,他似乎想到了什么,怅然再次一叹,“况且,就算知道了他是谁,你又能怎样?箭,不过是射术中最古老的一种,真正的射术之王,从来都不是用箭的,他们只用一种兵器,枪!”

    “你们见过真正的枪神吗?”

    达尔文反问所有的角斗士,然后不等大家回答,他突然悲凉地大吼起来,“我见过,就是这样,一把枪,一扣扳机,一颗子弹射出,碰,敌人的头颅就碎开了,鲜血狂喷……那才叫神,那才叫射术之王!只不过,可惜了……”

    可惜什么?

    达尔文没有明说,不过他突然大喝道:“白小川,酒来!”

    白小川立刻送来一杯大漠盛产的葡萄美酒,达尔文看了看,却不屑地碰都没碰,而后他自己找来一杯最烈的白酒,哈~呸,往里面吐了一口唾沫,最后,对月举杯,嚎啕大哭。

    “老兄弟,又快到你的忌曰了……你在天有灵,看到了吗?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你不在,青狼,罗皇,欧阳,他们居然都被能被称作王了,他们算什么?放眼三界,能接下他们手中弓箭的人,至少也有四五个,可是有谁,能接下你那逆神一枪?!”

    “谢你了!”

    达尔文又突然哈哈大笑,“老兄弟,魔王不在,才有群魔乱舞,你不死,聂侯,天父,造物主,又岂能有出头之曰?我代这些所谓的三界至尊强者,谢你那一死了!”

    这一刻的达尔文,又哭又笑,就像是个迷途的孩子。

    叶欢在后面悄悄碰了下白小川,低声问,“他说的是谁?”

    “谁知道呢?”白小川撇撇嘴,最小的声音道:“当没看见,没听见吧,教授就这样,动不动就发疯,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几分钟就好了……”

    发疯?

    作为一个心理医生,叶欢敢拿自己脑袋发誓,达尔文不但不是个疯子,反而是最聪明,自控力也极强的人,他可能发疯说出话吗?况且……罗皇!?

    达尔文居然叫出了罗皇的名字!

    这孩子,是叶欢在纽约城收下的徒弟,至今连救世派的核心高层都有许多人不知道他的存在啊!

    几分钟后,达尔文终于恢复了平静。

    他的嘴角带着一丝赞许的笑意,可惜在宽大的帽子遮盖下,没有人能看清的,“西门,就冲这一箭,你没有辜负我的期望,其他的技能么……我相信你也已经准备妥当了,那么,最后的七天里,我只要你学会一件事!”

    “教授请说!”叶欢赶忙低下头。

    “呵呵,这件事,可不是能用嘴巴说出来的!”

    说着,达尔文示意叶欢半跪在他面前,又从袖子里取出来一些粘稠的,好像是某种植物的分泌液一样的东西,全都抹在了叶欢的脸上,接下来,他示意叶欢不要动,就这样等着粘液风干,定型。

    很快,粘液干了,糊在脸上硬邦邦的,这滋味,就像是被人在脸上打了一脸的石膏,连肌肉都被固定住,连笑一笑都做不到。然后,就见达尔文像是一位杰出的艺术家,就用他的双手在叶欢脸上雕刻起来……叶欢起初还觉得有些好笑,很明显,达尔文这是要给叶欢做一张面具,可叶欢现在,已经戴了奥古斯,夏无悔,还有西门的三层面具,再加上他自己的一张脸,还有达尔文正在制作的,岂不成了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五皮脸!?

    可是很快,他发现了,由于他半跪,而达尔文站在正对面的姿势,他的视线,正好可以看到达尔文教授那宽大的帽子下面,真正的容貌!

    居然可以近距离一窥达尔文的容貌了!

    叶欢的心脏加快了跳动,趁着达尔文不注意的时候,偷偷地抬眼向上一看……

    (未完待续)油炸包子的荣耀魔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