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章 我在妖族求生的日子
身为最新太一票选抡元,“诸天之内看到就一肚子火”的第一名,司马冰心对自己的定位,也不能说是全无意识,每次行动之后,她有总结自己的缺点,试图下次改进,也在下一次行动开始之前,警示自己规避、小心,不要重蹈覆辙。 虽然,即便如此,结果也未必尽如人意,但自己确实有在努力了,而既然人生于世,不可能什么都不做,也不可能做什么都不得罪人,当眼前已经举步维艰,就只好做该做的事,得罪必然会得罪的人了。 抱持着这个想法,流落洪荒古殿的她,展现出了异乎寻常的活力,一点都没有身在异境的惶恐与不安,活得无比积极,像是一块扔到水里的干海绵,利用周遭的各种资源,飞快强化自己。 身为名门之后,又是大派菁英,司马冰心对于充分使用资源一事,非常有心得,远非寻常小门小户、贫寒之女的眼界可比,既然妖族开口闭口都喊自己是“公主”、“殿下”,自己当然要抢在对方改口前,尽量使用能用的东西。 比较没想到的是,过往在玉虚真宗内,想要什么顶尖资源,还得使些心机,抢先霸住东西,甚至偷蒙拐骗,才能顺利入袋而不是干瞪眼,可这一回……那些经验都用不上了。 ……正确一点的说法是,自己本来摩拳擦掌,想要好好耍一番心机,希望能在后头的宫斗戏中胜出,却不料,自己压根还没来得及行动,人家就像怕自己会不收一样,抢着把那些自己要争取的东西,啪啪啪一下塞了满怀,弄到自己……目瞪口呆兼怪不好意思的。 蒙妖皇召见,亲口许下公主的尊贵身份,令入殿朝拜的一众大圣、小圣都顶礼称尊号后,司马冰心大摇大摆,进入妖皇所承诺的宝库之中,挑选能用在自己身上的东西。 妖皇的宝库,非同小可,过往除了妖皇本人,就只有名臣大将,或是舍身为妖族立下大功者,才有资格进入挑选,现在司马冰心被许可进入宝库随便挑,这等殊荣,妖族史上万古未见,而进了宝库的司马冰心,也一下傻眼。 如果没有在太一那边的见识,妖皇宝库里的东西,司马冰心绝大多数都瞠目不识,毕竟来自始界这样的乡下小地方,根本没有足够的机会,博识诸天万物,又何能识得妖皇收藏的宝贝? 不过,有了太一的商品目录,那就不是问题了,当初被送到五藏妖界,太一那家伙超级阴险,回来的时候没给什么补偿,直接打了一份商品目录到自己脑里,随着这次记忆恢复,一起解放了。 太一的商品目录,听起来很搞笑,但在实质意义上,堪比一套诸天百科全书,只要能记起来,完全可以自称半个博物学者,横行万界,而且……购物目录这种东西,素来对女性杀伤力强大…… “那个什么丹的,给我十颗……不了,十瓶吧。” “还有那个什么龙血,也给我十份……算了,一百份吧!” “哇,这个什么什么浆的,太一那里卖好贵啊,居然有……那我……也要十瓶吧……什么?我一天用不完的?嘿嘿,妳傻了,我是拿去用很久的,又不是一天用的……什么?母皇是让我来选每天日用的?” 听到身旁的大能婢女这样告知,名门千金司马冰心不只是嘴巴张大,连手里的琉璃盏都差点砸到地上。 ……有、有钱人家真是阔气啊…… ……我们这种乡下小地方出来的,都以为燕窝是用来吃的,原来在有钱人家,这是用来漱口的吗? ……嘿嘿嘿!这次发达啦,在被推上神坛之前,肯定要吃得一身油水,就是注定要死,我也要当最大号的那只神猪! 并非无智,司马冰心很清楚自己如今的定位:莫名其妙被迎入妖界,由至高无上的妖皇收为义女,群妖作梦都想不到的恩泽,就连那些万古大圣,在自己被授冕奉尊的那一刻,一个个都忍不住流露羡慕的目光…… 那一刻,自己就晓得,这下子麻烦大了! 这世上,从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天上掉下来的白吃午餐,吃到最后一口,才会发现原来是临刑前的断头鸡;养来祭神的大肥猪,在被推上神坛之前,每天也都是吃到乐呵呵,觉得自己是最幸福的! ……非亲非故,无缘无故,平白有这样的大好事落在头上?凭什么? 妖皇固然是万物、万灵之母,虽是妖身,亦是古神与人祖,对人妖一视同仁,但如今既为妖皇,手下都是大小妖物,自然要顾虑妖族目光,怎么可能忽然独排众议,收一个不相干的人族为义女,还如此正式地举行大典策立,更亲口谕令诸位大圣,从此公主所在,如妖皇亲至,若有不敬,就是万古也要死! 这种规格……就算找回失散多年的亲生女儿,也未必比得上!连自己这个政治门外汉,都晓得此事不妥,堂堂妖皇,又岂会犯这种常识性的错误? 司马冰心当时就感到不妥,特别是,那些小圣看向自己的目光,倒还是羡幕中带着忌妒、愤恨,可那些身份至高的大圣爷,望向自己的目光,羡慕之中就没有恨意与憎恶,更多的是轻蔑、好笑,说得更明白一点……就是在看神坛上的大肥猪! “……从今天开始,妳就是我的女儿,这是妳我的机缘,妳不用觉得有什么问题,等时机到来,妳自会明白。” 给予自己公主头衔时,妖皇只说了这么一句,其余的前因后果,通通没有交代,然后就是一句,“妳的一切待遇,都享有公主规格,便放心在古殿住下吧,后头妳有什么心事,欢迎随时来和朕说说。” 相处中,感觉得出来,妖皇尽量表现得和蔼可亲,赫然是很看重双方的关系,想要相处和睦,这点自己与其说受宠若惊,不如说直接被吓尿了。 姑且不论永恒者高高在上的地位,妖皇完全就是神话里的人物,甚至,哪怕对寻常的神明而言,这位创世古神也是传说一样的存在,现在居然纡尊降贵,认自己当女儿,还放下身段,想要维持双方的好关系,这……连作梦都没有梦这么夸张的? 只是,一段关系的开始,贵乎心诚,如果连最关键的地方,全都没法告诉自己,要有所隐瞒,这关系怎么好得起来? 妖皇册封自己为公主,肯定不是什么好事,这连瞎子都看得出来,问题是,此情此景,哪还容得自己说个不字?已经上了神坛的猪,就算惊恐发狂,乱嚎乱撞,又真能避得去当头那一刀?不过死得更早而已。 ……但我司马冰心,从来不是束手待毙之人,倒不是说不能死,而是不能死得毫无价值,就算是要没命,我不会默默顺从命运。 ……增强自我,是必须要踏上的那一步!手上如果没有筹码,什么发言权都没有,如果实力能提升上去,不管后头要挣扎逃生,还是同归于尽,成功机会都会更高一点,所以,受封公主之后,自己拚命干的第一件事,就是苦修不辍。 原本以为,自己这点小心机,会不会被看穿?遭到妖皇的阻止?没想到,妖皇竟然对自己想要修练的心意,大加赞同。 “孩子想要修练,这是上佳好事,妳是朕的女儿,实力也要冠绝群妖,才能镇得住场面。” 妖皇表态,不但宝库内的珍品,每天都可以使用,还特别拨了一批天材地宝,石乳肉芝,辅助司马冰心的修练,后头还似担心她练出岔子,直接点名,为她请了一位老师。 “某,乃混天大圣!” 这位被侍女叩拜,尊敬介绍为“混天王”,似乎来头很大的老者,是一位名符其实的鸟人! 据说,牠的真实样貌,展翅九万里,张口可吞鲲鹏,更以龙为食,威风八面,是妖界里举足轻重的大人物,寻常的龙族小圣见了牠都匍匐颤栗,被牠看上一眼也要胆寒,却因为妖皇开口,被调来洪荒古殿,担任司马冰心的老师。 这位鸟首人身的鸟人,相貌甚丑,钓嘴弯曲,头顶生着个血红的大肉瘤,世上鸟类千万,也难见如此古拙雄奇的猛禽。初见时,但见牠迈着大步来去,双腿奇粗,有时伸出羽翼,却又甚短,不知如何飞翔,只是高视阔步,自有一番威武气概。 感受这股气势,司马冰心回想到当初,自己拜入玉虚真宗时,宗门也是这么给自己开小灶,调来专任的名师,单对单指导,如今时过境迁,自己又得到这种待遇,只不过眼下的这位名师,却再也不是昔日可比了…… “……修练重在累积,公主殿下的累积早已足够,想要增强……我妖族主要是依赖血脉天赋,不比人族那样强调功法,公主想要更进一步,须得由法身强化起,法身强了,神通自悟!” 混天大圣拿出一个大麻袋,重重放在桌上,“这一袋龙胆,请公主先吞服,增强骨肉,等吞完了龙胆,就随某去海边练臂力……不,练剑!”罗森的碎星物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