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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八章:头铁

    乌蒙、乌撒、芒部、易娘部、易溪部、阿头部、科部都属于石门蕃部的一部分,平素披毡佩刀居住栏棚,不喜耕种,只喜畜牧,部民精悍,极善战斗,便是南广部与马湖部也是极其畏惧他们的。

    而在这一代,乌蒙部出了一个名罗杓的首领,极具才能,在他的带领之下,乌蒙部脱颖而出,成为了石门蕃部的领头之着,下面数十小部落,尽皆听命于乌蒙罗杓。

    这一次叙州三蛮响应大理高颖德之邀请,准备起兵攻击贵州路,一来是因为高颖德送出了大量的金银、粮食、武器,二来也是因为高颖德说服了罗杓,让罗杓确认萧诚必然会对他下手。

    毕竟萧诚早先一口气便吞并了罗殿国与罗氏鬼国。

    这可是两个被大宋朝廷承认的国家。

    被萧诚毫无理由地便给收拾了。

    而乌蒙罗杓最大的野心,便是一统叙州三蛮,建立一个类似于罗氏鬼国一样的属于自己的国度。

    如果成功,他罗杓岂不是也可名垂青史,成开国之主吗?

    叙州三蛮一向与大理境内东川境蛮部亲厚,高颖德知道罗杓的野心,并不出奇。

    但对于高颖德来说,他又怎么可能希望罗杓成功呢?

    要是罗杓当真一统叙州三蛮,下一步,只怕就会把眼睛瞄向大理的东川郡吧?

    那里面的蛮部,只怕也会响应他的号召,迫不及待地从大理分裂出去加入罗杓的联盟。

    所以,对于高颖德来说,这是一个一箭双雕的策略。

    罗杓出兵与贵州路打一场硬仗,就算赢了,损失也必然不小,到时候罗杓想要统一叙州的步伐也不得不放慢。而自己,则可以有大把的时间,再来分化瓦解对方。

    对果自己运气爆棚,罗杓与对方打了一个两败俱伤,那自己就正好发动东川郡内的蛮部,反向去吞并叙州蛮。

    即便罗杓这一次出兵惨败于贵州路,对于高颖德来说,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损失,至少,他能让东川境没有了后顾之忧。一个失败的罗杓,是不值得东川郡蛮部尊敬的。

    而对于罗杓来说,这何尝不也是一个机会呢?

    乌蒙部已经把石门蕃部下头的十几个部落串到了一起,实力远超同辈,而南广部、马湖部却推三阻四,生怕叙州蛮一统之后,他们的权益受损,迟迟不肯合三为一,而这一次,可以顺理成章地把大家聚在一起了。

    罗杓发出了邀请,三家会盟于昭通。

    南广部,马湖部不得不来。

    因为这一次发出邀请的,可不仅仅是罗杓一个人,还有大理国相的面子在里头呢!

    不过罗杓的心思昭然若揭,南广、马湖两部虽然也派出了自家的精锐,但两家部落首领却不约而同地称病没有来。

    一个说得了伤害,一个说打猎坠马伤了腿。

    对于罗杓来说这都无所谓,两个老家伙来不来无所谓,只要兵马来了说行,一仗打完,等到这些兵马再回去的时候,两个老家伙也可以退位让贤了。

    昭通汇集了石门蕃部、南广部、马湖部三部兵马近万人,可谓是声势浩大。

    站在搭起的高高的木台之上,罗杓看着旌旗飘扬,刀光剑戟寒意森森,无数兵马从眼前一直铺阵到远处几乎无边无际的时候,志得意满之情油然而生。

    大丈夫当如是。

    歃血为盟,祭天为誓,在一众巫师们又跳又蹦了几天,向上天献祭了三牲,又从牢里拖出几十个死囚一齐砍了脑袋之后,叙州三路蛮上万兵马,已经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只待罗杓一声领下,便会杀奔毕节,然后再一路杀进贵州路。

    王柱此时倒还不知罗杓的大部队也在向着这个方向而来,此刻的他,正站在一个易娘部寨子的废墟之上。

    一只羊被烧得半焦了,提刀砍下了羊腿,削去了焦了的皮肉,然后大嘴巴凑上去撕了一大块狼吞虎咽,看到下头几个士兵过来,王柱也不打话,提刀嗖嗖几下,几块还带着血水的羊肉便飞向了他们。爱读小说app阅读完整内容

    士兵凌空一把抓住羊肉塞进嘴里大嚼着,血水自嘴角流下,却没有人以为意。

    不仅仅是他们,此刻,在这片废墟之上的所有宋军,都在抓紧一切时间进食。

    今日饷午之时,他们迫近易娘部,一战击溃了仓遑迎战的易娘部,斩杀敌人百余骑,易娘部狼狈而逃,将寨子丢给了他们。

    掠夺了留在塞子里没有带走的站马,王柱一把火烧了寨子。

    “这样干,以后我们再来这里,要想让这些家伙臣服,只怕要难上加难了!”范一飞道。

    王柱哧笑一声:“范将军,以后的事,那是该文官们来想法子,我们现在,就是要竭尽一切能力摧毁掉叙州三部蛮的战斗潜力,让他们对我们畏之如虎,一支心有畏惧的部队,将不再是敌人。也许,我们把他们杀怕了,以后再来的时候,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让他们乖乖听话呢!”

    “但愿吧!”范一飞一笑道:“不过王将军,我们该走了,身后追来的芒部等敌人,距离我们也就只有半天路程了。”

    扔掉了手中光溜溜的一根大骨头,王柱翻身上马,大喝道:“全体上马,还没吃完的,没喝饱的,没拉屎拉尿的,统统在马上解决,走!”

    牛角号响起,骑兵们纷纷翻身上马,一路向前疾驰而去。

    邬大棒的脸色比死了娘老子还要难看。

    大棒不是他的外号,他的大名就叫邬大棒,使得也是一根大棒,从哨卡遇袭,到他聚兵起来追赶这群胆大包天的宋军,已经足足过去了两天时间。

    在他看来,他应该早就追上了敌人了,但事实却让一次又一次地打了他的嘴巴。

    那支人数并不多的宋军,一直让他跟在屁股后头吃灰。

    他们甚至还有余遐时间又一路上袭击了三个部落。

    易娘部是第三个了。

    那些宋军,难道都不用休息的吗?难不成他们吃喝拉撒都在马上?

    看着地上那些马粪,经验丰富的邬大棒判断出对方还是领先他们足足半天路程,惊愕之余,又是佩服之至。

    族长说现在的宋军弱得很,似乎并不正确呢!

    一支最多千人的部队,不但胆大包天的杀了进来,而且一路之上,杀得大家伙人仰马翻呢!

    易娘部族长董奎满脸愤怒之色,被宋人毁掉的这个寨子,是易娘部落最大也是最为富裕的一个寨子,正因为占据着交通要道,他们就迎来了如此一场灾难。

    集起了麾下数百骑兵而来的董奎,遇上了邬惊。

    “用不着追得太紧!倒是要小心他们倒打一靶,杀我们一个出奇不意!”董奎冷笑道:“今天早我已经得到了消息,大王在昭通会盟了南广、马湖两部,三家共计上万精锐,正向着这边而来,这些不知死活的宋狗一头撞上去,必死无疑。”

    邬大棒大喜:“既然如此,我们倒不如整兵缓缓而行,以防这些宋狗逃窜。”

    “最好逃回来,如此我亦可以一泄心头之恨。”看到被烧成白地的这片寨子,董奎咬牙切齿。

    夜色缓缓降临,一片山凹之中,隐藏于此的王柱与范一飞两人亦聚在了一起。

    探路的斥候回来了,有些面无人色。

    因为就在他们前方半天路程的地方,敌人的营帐几乎铺满了眼睛可以看到的地方,最起码有上万人。

    “中头彩了!”范一飞死命地揪着下巴上的胡茬子,原本他是刮得干干净净的,这几天忙着行军,砍人,那里有时间子,这胡子便雨后春笋般节节高了。一不小心揪下来几根,疼得呦呦叫唤,一摸,竟然出血了。

    据本不是这样的。

    擒贼先擒王,他们是准备去打昭通的乌蒙部罗杓,掀了这个家伙,叙州三蛮就不可能再拧成一股绳了。但万万没有想到,人家已经完成了会盟,正大举来袭呢。

    这就像大家准备去一家屋里偷东西呢,哪知刚摸到人家门口,却碰见了人家大张旗鼓出门来,灯火通明的一下子就让他们无所遁形了。

    后头起码有一两千叙州蛮骑在紧追他们不舍。

    前方敌人更多。

    这一次,似乎在撞到铁板上了啊!

    “打,还是逃?”范一飞看着王柱。

    “逃个娘!”王柱一张脸看起来却是兴奋得很,“干他娘的,断后的不是说追来的那几个家伙放缓了脚步吗,那咱们就好好地休息一个晚上,明天早上,咱们冲营!”

    范一飞手一紧,这一回不是几根胡子,而是一撮胡子被他拔了下来。

    “冲营?”

    “冲营!”王柱的眼中闪烁着兴奋之极的光芒。

    “对面有一万多人呢!”范一飞提醒道。

    “算个球!”王柱此刻却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抱着刚刚亲兵送来的一个羊脑袋,一边啃着一边道:“当初在北地,我跟着秦将军只有五百骑兵,就冲过辽人上万人的大营!叙州蛮,嘿嘿,老子真还没有放在眼中。”

    范一飞是斥候出身,可以算是宋军最好的那一批斥候,而王柱,却是专门那种攻坚拔寨的先锋军出身,两人在战术的运用之上,存在着最本质的差别。

    遇到强敌,王柱想得是迎面硬杠,范一飞想到的是先避其锋芒,然后再伺机出击。

    说不上谁更技高一筹,有时候转进是为了更大的胜利,但有时候在战场之上,就还真正需要王柱这样头铁的家伙。

    他们,往往能在最意想来到的地方出现,然后一举改变战争的最终结局。

    “如果冲营,不干掉罗杓,我们明天就死定了。”范一飞低声道。

    “如果逃跑,我们会死得更惨,而且会为人耻笑!”王柱道:“我们已经深入叙州,他娘的,叙州蛮可不是宋地,这里,连娘们娃娃都凶悍得怪,我们要是一逃,部队极可能散架,到时候满山遍野被人赶鸭子,你觉得我们逃得出去吗?”

    范一飞摇摇头。

    “所以呢,不如行险一搏。成了,咱们两个以后在贵州路上所有的将领里,可以把鼻子仰到天上去,不成,死翘翘,就没啥可说的了,真要这样,以后抚台必然会为我们复仇,也没什么可遗憾的,据我所知,咱们的抚台记仇得紧!”王柱笑道。

    范一飞从地上把了些青草,在嘴里嚼巴嚼巴弄成了草糊,糊在了下巴上,免得被揪掉胡子的地方血胡刺拉的。

    “舍命陪君子。”

    “我可不是什么君子!”王柱掀掀眉毛:“我是豪杰,抚台就是这么说我的,说我是真豪杰。”

    范一飞笑着点头,这家伙把荆王的幼子一路千里迢迢地送到了萧诚手中,从这一点上来,一诺千金,的确是个真豪杰。

    “而且,我也不是一无所峙,单纯硬干!”王柱招了招手,两名士卒走了过来,这两人的身上一直背着两口小箱子,此刻,小箱子放在了两人的中间,王柱伸手打开。

    里头,是一根根码得整齐的竹管子,管子的头里,一根引线垂在外头。

    “火药!”范一飞低声惊呼。

    “临走之前,吴可送来的。”王柱低声道。“这可是大杀器,不是样子货。一年都弄不出来多少的。”

    “如果有这个东西,到时候不但能给他们造成一定的杀伤,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受到惊吓!”范一飞嘿嘿地笑了起来:“我敢打赌,这些叙州蛮,绝对没有见过这东西。”

    “明天动手前,先给咱们的战士叮嘱一番,马儿的耳朵要堵起来!这件事可别忘了,别到时候敌人乱了,我们自己也乱了,那就完蛋!”王柱道。

    “这个自然!”

    “好,就此说定,今晚好生吃喝一顿,明天我作先锋,你来压阵,一举破营,抓了那罗杓。”王柱嘿嘿笑着道。

    “宰了也成!”范一飞道:“我就不信叙州三蛮是铁板一块,这罗杓如此强势,其它两蛮要是见罗杓一命呜呼了,指不定便会跑。只要一跑,他们再多的人,也就不顶用了。”

    “当然,这样的场景,我可是见过的。”王柱的身音低沉下来:“我见过我们边军几百人撵着数千辽军跑的雄风,也见过区区百余辽军骑杀得我们几千军队溃不成军呢!军队,一旦乱了,真他妈的不如一群羊,羊急了还咬人一口呢!”枪手1号的抚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