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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第一怎么还是我 第102节

    灵魂即将消亡时,池谶听到了一个声音。

    其实对方语气平淡,甚至隐约还带着些嫌弃和不耐烦,但在当时的池谶心里,那是世间独一份的特别。

    她说:“你想活吗?”

    那时他被困在火里,已经说不出话,隔着滔天烈焰,很像伸手触摸一下她的袍脚,却动弹不得。

    池谶茫然想着,那时他没出声,但对方仿佛听到了他心中所想,继而道:“想活就听我的。”

    他听了,所以自那之后,世上少了一个池谶,多了一个鬼王。

    池谶回想起,他问过她名字的。

    但那时,她眉眼掠过晦暗之色,淡声说:“大医师,叫我大医师。”

    而今日,他同样被困在这里,生命垂危,动弹不得,像极了初见那日。

    池谶手指动了动,从乱石阵中伸出去。

    这次他手上不再有火焰,他可以放心地去触碰她的袍脚。

    可是她的脚步带起的微风掠过池谶的手心,倏然远离,只有靛青色衣袍厚重的衣角从他指尖拂过。

    池谶伸手想去抓,却只落了个空。

    他想,原来是这样吗?

    原来这一切都是他的妄想,是他的贪恋,是他的自作多情。

    如果…如果他在她眼中就只是一个麻烦的病人,那现在呢?

    现在他也快死了。

    这样是不是能让她在多看自己一眼,再救他性命一次。

    池谶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一直垂着的头终于抬了起来,额角的血顺着淌了一脸,他心中的不甘像野火燎原,支撑着他看向前方。

    然后他看见霜天晓像是根本没看到他一样,径直掠过他身边,扑向前方那个同样血迹斑斑的身影,连声说道:“怎么样,你怎么样,挡什么让我看看!”

    霜天晓上手就要扒开衣服看伤,任平生哪能不挡,一边挡一边说:“没事,真没事。”

    任平生看上去一身的血,但被天裂中的力量补足后,又吃了一片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被树根塞进手里的神树叶子,现在已经没有大碍,只是看着吓人。

    霜天晓确实被吓到了,但多年的行医经验让她理智占了上风,上下仔仔细细扫了任平生一眼,最后目光定格在看上去最吓人的脖颈处。

    那里有着一个血红的掌印,现在已经肿胀起来,一片青紫,叫人不忍多看。

    霜天晓手颤了几下,被她强行平稳住,搭上任平生的手腕,感受到她强有力的脉搏后,这才松了口气,信了任平生说的“没事”二字。

    霜天晓胸膛深深起伏几下,看着任平生这一身狼狈的样子,心头火直冒,转身快步朝池谶走去。

    池谶看见她去而复返,眼睛亮了些,还没开口就看见霜天晓一脚踹上了他心口。

    “嗤”的一声,穿胸而过的石柱插得又深了些,溅起一阵血花。

    任平生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一边看热闹一边说:“当心点,别弄死了。”

    霜天晓动作一顿,转头对她怒目而视:“他把你伤成这样,你还让我当心点别弄死了?!你不是最记仇的嘛,什么时候这么没出息了!”

    任平生好脾气地任她骂,心里却道早些年说最记仇的是素光尘,现在就又变成了她,这人脾气上来说话从来不讲理。

    眼见池谶已经进气比出气少了,霜天晓还想再踹几脚,被任平生从后抱着拦住了。

    她将霜天晓拖远了些,自己却走近,指尖捻着一枚符箓,顷刻间化作利刃。

    任平生不紧不慢道:“谁说不弄死了,只是动手的人得是我,你不行。”

    霜天晓的愤怒终于消退了些,冷静下来之后,明白了任平生的意思。

    她是医者,医者是救人者,而非杀人者。

    霜天晓低声嘟囔:“早几百年,我手上也没少沾血。”

    任平生声音轻,却很坚定:“那不一样。”

    那时他们都不在,只有霜天晓一人孤零零地活在世上。

    那不一样。

    霜天晓撇过头去,飞快地抹了把眼眶又转过来,眼见着任平生手中的利刃即将结束池谶的这条命,她眼睛阖上,心中闪过无数个念头在不断挣扎撕扯,最终沉沉开口:

    “你脖子是掐伤,双臂断裂过,右手指骨和一根肋骨也断过,此外还有外伤无数。”

    任平生头也不回,淡声应了:“大医师眼力还是这么强。”

    霜天晓抿了抿唇,眼底最后的挣扎之色淡去,上前几步,站在了任平生身边,夺过她的兵刃,照着任平生的伤口在池谶身上又添了几道新伤。

    他伤的本来就比任平生要重,这样一来,身上的血洞更多了,血不住的往外冒,都快要流干了。

    霜天晓眼眶还有些微红,心情却已经平复了下来,沉声道:“按照你的规矩悉数奉还了,这条命先留一段时间可好?”

    任平生双手负在脑后,笑了笑,毫不在意道:“你的病人,自然由你。”

    霜天晓看着她这幅样子就生气,骂道:“问我原因,赶紧问!”

    任平生无奈:“好好好,为什么现在要留他一命?”

    霜天晓瞥了眼地上伤痕累累的池谶,认真道:“他还有用,我们要留着他控制鬼域。”

    霜天晓说着,瞥了眼天上,抬手设了个闭音阵,隔绝了她们这段对话,而后才郑重道:

    “鬼域的特殊之处,你感觉到了吧?”

    任平生点点头:“鬼域的界域很有趣,有些类似于我的洞府,不及巅峰时期,却比现在的洞府要牢固。”

    “最重要的是可以隔绝天上的窥视。”霜天晓正色道,“大荒天道未归,界域出了漏洞,天上的人随时随地都可以看着我们,插手这里。可鬼域不同,那是一个全新的世界。”

    任平生眼眸微动,当即明白了霜天晓的意思。

    “鬼域的界域有一半和他的性命相连,他暂时还不能死。”

    四目相对,霜天晓声音沉而缓,冷静到不像在说自己的事情:

    “他当年叛宗逃亡自焚,是因为发现了一个秘密,不愿宗门被自己连累,这才以如此方式和宗门割裂,自己叛逃出去。”

    第69章 叛宗真相

    是个多年, 霜天晓回忆起当年发生的事情也还是记忆犹新。

    霜天晓又踢了踢池谶,她不耐烦道:“你自己说。”

    她这一脚让石柱又捅进去一点,粗粝的沙石捅进身体里带起血肉的黏腻声让任平生大为震撼, 她连忙道:“你别给他弄死了。”

    话还没说完呢。

    霜天晓看着她被池谶弄得一身的血就来气,凶巴巴道:“我在这,他还能死了不成?真死了我也能让他活过来。”

    任平生连连点头:“还是大医师厉害啊。”

    池谶失血太多,原本感觉身体都开始发冷,又被这一脚踢得清醒过来, 也不知刚才经历了一番怎样的心理活动, 终于认清了眼前这两个女人真的不在意他死活这件事。

    他沉默半晌,任平生催促道:“现在虚空风暴的余力犹在,我布了阵, 在虚空风暴的掩盖下,这里被隔绝开,不会有人听见我们说的什么, 就连天外之人也不行。”

    池谶终于开口, 但居然是先反问了一个问题:“重霄仙坛你知道吧?”

    任平生点头:“大荒三大修行胜地之一, 梦微山、伴月海、重霄仙坛,梦微山塑魂, 伴月海提高境界,重霄仙坛是最适合破境之地。”

    能去到这三地修行,是全大荒的修行者都梦寐以求的事。

    只可惜三个修行胜地的进入条件都相当苛刻,比如他们现在所在的梦微山, 守山弟子三年一轮换,每次也只有三个宗门入驻守山, 且只能是大荒数得上名字的大型宗门才有资格, 除开这些守山弟子之外, 其余能够进入的,都是经过了层层竞争,才能勉强拥有进入梦微山域的资格。

    据她所知,余下两个胜地的进入条件则更为苛刻,尤其是重霄仙坛,因着仙坛有天然稳固的结界,不但能够抵御天雷,还能够稳固神魂,让修士不至于在渡劫时因横生的心魔劫而迷失,如今修真界能同时起到这两个作用的阵法少之又少,重霄仙坛那天然的阵自然吸引了不少修士纷纷前往。

    尤其是高阶修士,在拜星月化神境之后,每晋升一个大境界,都会面临一重更加险恶的心魔劫,因而越是高阶的修士,越会选择去到重霄仙坛渡劫,以防发生不测。

    池谶语气平淡,却语出惊人:“重霄仙坛背后是天外天,他们将仙坛制成了一个阵法,阵法中有一种隐秘的烟雾,无色无形无味无毒,寻常人哪怕是最厉害的道成归也无法察觉,这种烟雾能起到的唯一作用,就是给在此地渡劫的人的紫府中,种上一粒种子。”

    “因为烟雾无色无形,也没有任何的灵力波动,故而在被植入体内时,谁也不曾发。因人的天赋和体质不同,有些人体内的种子自然死亡消散了,有些人的种子是一粒死种,根本无法发芽。但还有些人,他们体内的种子在暗中不断吸取着他们的力量,孕育生长,到真正破土而出那一日,人们发现的时候,就已经无力回天了。”

    池谶脸上难得露出一丝表情,却是讽笑:“可笑的是,很多人还将这颗种子奉若至宝,将被种子选中的自己认作天命的宠儿。”

    听他如此描述,任平生心头一动,想到了很多熟悉的东西。

    “你说的种子,是仙核?”

    池谶点了点头,任平生心沉了一截,抬眸,对上霜天晓隐约透着无奈的目光。

    霜天晓沉闷道:“你现在知道我当初为何要救他了吧。”

    任平生“嗯”了声表示回应。

    阵法中的无形烟雾,像极了她当年渡劫时遇到的东西。

    就俩这惯爱用隐藏在暗处的阵法来谋求利益以达到目的的行事手段,也很像真仙的手笔。

    但…

    任平生轻声道:“难怪当时你会怀疑素光尘。”

    素光尘是他们之中最擅阵法的,脱离阵盘和压阵石,以天为基石地为盘,山川湖海为阵眼,这种阵法之道亦是素光尘独创的。

    霜天晓没好气地哼了一声,但一想到素光尘最后的结局,心里又是一阵难受。

    任平生继续问道:“既然很多大能都无法察觉,你是怎么发现的?你当时在重霄仙坛渡劫时,也不过拜星月吧?”

    “我听见的。”

    霜天晓帮忙解释了这没头没脑的一句:“他体质特殊,是个半妖,母亲那方有上古神兽谛听的血统,让他的听觉产生了异变。”

    任平生了然。

    很早之前就有过一种说法,大荒之上,人族、妖族、魔族、蛮族、灵族五族共同生存,每一族都有天生强大的血脉,若两个不同种族中的强大血脉混合,很有可能会诞生拥有血脉天赋的孩子。

    这种说法一直以来都只是个传言,因为无论那一族,修为越高,越难诞下子嗣,更别说是和异族诞下混血的子嗣。

    也难怪,池谶的修炼天赋和速度如此惊人。

    若不是在晋升拜星月的时候意外发现了这个秘密,他就算不自焚而死成为鬼王,也会成为大荒复苏时代最年轻的道成归。

    任平生想了想,池谶发现的这个秘密有多惊人呢。

    这些年在重霄仙坛渡劫过的修士少说也有近千人,且都是修为至少拜星月以上,大荒修真界最顶尖的一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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