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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三国打工人 第110节

    在那一片震耳欲聋的呐喊声越来越近时,甚至连本来不是这个时辰该上桥的士兵也慌慌张张地自营中跑了出来,想要挤上那条浮桥!

    曹洪此时快要恨死工官了——浮桥如何修得那般坚固,任凭数千人在上面挣扎踩踏,竟然迟迟未曾崩塌!

    “将军!”有亲卫冲了过来,“将军,我等护送将军先过桥——”

    “我如何能过桥?!”曹洪目眦尽裂,一把推开了亲卫,“从兄将这五千青州后军托付给我,而今纵弃辎重,我岂能视数千士卒为粪土,而求独生?!”

    因此当陆悬鱼带着三百兵士冲进不战自溃的后军营时,她甚至感到有一点惊奇,因为迎接她的竟然只有曹洪麾下这不足百人的卫队。

    但她更为惊奇的是,曹洪并不畏死。

    他甚至还想要为他的从兄,做最后一次的努力。

    “袁术不过冢中枯骨,既无识人之明,又无容人之量,”他镇守在那座将空的营地里,神情中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惧,“你若欲报私仇,我将性命与你有何不可?但你既有神通,又有神剑,却甘愿为一庸主其效死不成?”

    “我并非为他。”她摇了摇头,“也不是为了报你我之间的仇怨。”

    于是曹洪的表情崩裂了一瞬,“那你领兵而至徐州,究竟为何?!”

    她愣了一下,不是因为她回答不上来,而是因为她感觉很惊奇。

    “你已经忘记你做过什么了。”

    当她的黑刃上渐渐亮起蓝白色的雷光时,她心平气和地对他说出了最后一句话。

    “但我不会忘,也不会原谅。”

    第121章

    在所有的曹氏宗亲之中,曹洪是相当特殊的一位。

    他粗野、蛮横、贪财、好色,没什么才学,也看不出几分急智。

    但他待自己的兄弟十分仁爱,领兵作战又十分勇猛。

    最重要的是——他忠诚,且不畏死。

    在荥阳时,他曾做好准备要为自己的这位从兄献出生命,但那一次他们在绝境中遇到了一艘船,载了他和他的从兄离开战场。

    而这一次,他没有等来那艘船。

    曹操听闻这个消息时,并未沉默很久。

    帐中诸夏侯曹痛哭失声,纷纷请命要为曹洪报仇,斩杀袁术麾下那名妖人——不,这不足够!既然袁术使尽手腕也要得到郯城,那他们就要屠尽此城,将这一城的珍宝和良贱付之一炬,为他们的族兄弟殉葬才是!

    因而曹操必须开口。

    “吕布袭取兖州,围困鄄城已有半月。”他沉郁的目光一寸寸看过去,“我等在徐州多待一日,文若便要多守一日。”

    那一张张愤怒的面孔一瞬间被惊惧代替了。

    刘备的兵马已被冲散,数日内不能重新集结起来,正可趁此时领前军与中军离开。但若回过头去为曹洪报仇,或是抢回后军所载辎重,刘备势必又将整军备战,一来二去,又要耗费多少时间?

    曹操甚至也不觉得那人是袁术麾下——刘备令丹杨兵攻其正面,自领兵来攻侧翼,这是全军压上,破釜沉舟的打法!若非这样的气势,他怎会相信这已是徐州所有的兵力,怎会疏于防范背后!若非这样的气势,他又怎会令中军尽出,在听闻后军被袭时,无法调兵去救?!

    这种复盘是有意义的,但对于这场战争已经没什么意义了。

    徐州残破,已是一片再如何践踏也叫不出一声痛的荒野,但兖州不同,兖州是他的心血,他的精魂,他全力以赴经营的根本之地!鄄城还能坚持多久?若是鄄城被破,他半生基业,岂不化为泡影?

    曹操没有带上后军和辎重车上那许多的战利品,甚至没有多停留片刻,与“列缺剑”交涉谈判,赎回曹洪的尸体。

    他走得毅然决然,甚至连头也不曾回过。

    这一场战争已经结束了,他要立刻开始准备下一场战争——生死存亡之战。

    吕布袭取了兖州的消息是过了一阵子才传过来的,不可否认,大家听了都很高兴。

    她听到了故人的消息,挺高兴;

    陶谦觉得曹操倒霉了,也挺高兴;

    徐州百姓觉得至少这一二年里,徐州不会再打仗了,特别高兴。

    当然,目下大家要庆祝的不是兖州的战事,而是他们打跑了曹操!不仅打跑了曹操!还获得了两千余青州兵俘虏,外加一大笔相当可观的财富!粮草!兵械!钱帛!

    田豫顶着两只大大的黑眼圈在青州军的营地里跑来跑去,简直快要跑出残影!指挥着兵士们将战利品一项项登记,留出发赏的部分,其余入库。

    所以,因这一仗而直接获利,最最高兴的,其实是这些士兵,他们在入郯城时,甚至享受了一把掷果盈车的待遇!尽管这些士兵在泥里打了好几天的滚,尤其是刘备麾下的两千冀州兵,衣衫褴褛,胡子拉碴,要多狼狈有多狼狈,但昂首挺胸走在街上的模样,简直比什么金甲金冠的将军都惹人喜欢——百姓们耳口相传间,那沭水之上,终于也漂满一次青州兵的尸体了!

    平民百姓祭拜罹难的家人自然是用不起太牢的,最多也就是一个猪头而已。

    但这一次,他们有比猪头更能取悦亲人的祭品。

    这种祭拜方式她不太能认同,但她自然也不会置喙。

    军中第一次分发犒赏,所有士兵都欢欣雀跃,功曹们挨个登记,发钱发布时,她忽然想起了高顺的教导。

    如果她此时是这些士兵之中的一员,她会为什么样的将军而战?

    “我来吧。”她走了过去。

    田豫借给她的那个小功曹没理解她的意思,“将军?”

    “你登记,我来发。”她说。

    尽管她是个天生不讨人喜欢的人,但她不觉得这是一成不变的事。

    于是从第一个走上前领赏的士兵开始,这一桩奇景被士兵们耳口相传,渐渐地传遍了整个军营。

    功曹念出姓名,士兵走上前,将军会从小吏手中取了钱和布来递给他。

    这看起来很像是为了拉拢人心而做的事,但也没什么稀奇,将军们心情好的时候总会待兵卒格外和气,只要和气一点,兵卒们便已足够感激涕零。

    但陆将军还会额外同那名士兵聊一聊天,不是聊天气,不是聊战事,而是聊他的家事。

    “孙大,你家中老母眼疾可好些了?”

    于是打头那名士兵愣了好一会儿,不知道当怎么回答,后面同伍的士兵踹了他一脚,他才突然清醒过来,“秋冬便犯!春夏大概能轻些吧!”

    “我听说用热水熏一熏眼睛是很好的,”将军递了布帛过去,“但不要太频繁,也不要离眼睛太近,可以试一试。”

    那名士兵晕晕乎乎地抱着布帛走开了多远,也没有想明白他母亲的眼疾,将军是怎么知道的。但他身后的士兵们窃窃私语,迅速将这件事传开了。他们的眼睛里有嫉妒,也有羡慕,他们甚至不知道那名士兵到底为何得了将军的垂青,竟然还会记挂他家中的老母!

    但第二名士兵上前时,将军又问了问他留在博泉的妻儿如何,第三名士兵上前时,将军询问了他陈年的久病最近可还复发,这就让士兵们完全无法理解了。

    “将军”是面目可憎,还是和蔼可亲,其实对于士兵们来说意义不太大,只要他不要克扣军饷,不要随意鞭笞士卒,那么他的面目大部分时间内都是模糊的。他是贵人,是统领别人的人,士兵们则是泥里打滚只为一口饭吃,比牲畜好不了多少的东西。士兵们的愤怒与倾慕,更多是寄托在那些底层军官身上,军纪也好,命令也好,也是由他们贯彻执行的。

    但这位小陆将军不同,他不仅认得每一个士兵——他甚至会纠正功曹偶尔认错的名字——还清晰记得他们的籍贯、家世、亲眷、性格、爱好,因此偶尔也有士兵上前时获得的不是温和的寒暄,而是一两句严厉的叱责。

    “你若再将饷金拿去赌博,”将军骂道,“以后再发饷时,别人发一份,你只发半份!”

    见他并非当真生气,于是士兵也大着胆子嬉皮笑脸,“将军,这是什么道理啊!”

    “我这是为你好,”将军说道,“我以前认识一个好赌的士兵,三年未归家,也未曾往家中寄过一笔饷金,后来他家媳妇托人给他带了个信,告诉他——”

    “告诉他什么?”

    “他没回家,没寄钱,就凭空得了个大胖儿子!”

    哄堂大笑间,士兵臊眉耷眼地走开了,但后面一个笑声最响亮的也未得幸免,因为将军见到他时脸色比对待上一个还不好看。

    “我告诉你,刘二狗,”陆悬鱼骂道,“你要是再在外面鬼混,害你媳妇跑到营里来告状,我就让人给你扒光了在营地里走两圈,让大家看看你到底长了几个玩意儿,这么不消停!”

    这一次大家笑得比上一次更响些,当然那位风流多情的士兵抱着布走开的表情也更惨烈些,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陆将军麾下的士兵们突然发现,他们的将军是记得他们的。

    记得他们的姓名,长相,记得他们说过什么,做过什么,记得他们的家人,也记得他们的挂念。

    因而再上战场时,这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会在心里悄悄占据一个角落:

    ——看啊,若我战死,将军会知道我的死,但他更记得我的生,他知道我曾活过。

    士兵们抱着赏赐回营去喝酒吃肉,徐州的士族们自然也要大肆庆祝一番。

    上座的仍然是陶谦,刘备居于其侧。

    半个多月没见到,这位老人已经瘦得快要脱了相,初夏的微风也不能令他感到一丝温暖,于是他只能用一件又一件的衣服将自己严密地裹起来。

    但他的兴致无比高昂,端起酒盏时,枯瘦的脸上浮现出一丝不正常的绯红。

    “玄德公施以援手,救徐州于水火之中,今日若谈恩德,则此恩永不能忘,”老人大声说道,“我已表奏朝廷,荐玄德公为豫州刺史——”

    朝廷最近在抱头蹲地,等待马腾和郭汜之间产生一个胜者,继续劫持朝廷,估计是对中原这些诸侯纷争之事有心无力。

    但陶谦并不只拿出了豫州刺史这一份谢礼,他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要宣布:

    刘备既然已经是豫州刺史,也就是二千石的巨佬,那自然不适合再屯平原小城,居于田楷之下,因此陶谦愿意将小沛借与刘备,愿意住到什么时候,就住到什么时候,不仅税赋由刘备自己来管,而且陶谦还额外有粮草供应,诚意不可谓不足。

    曹豹的脸上顿时有些不好看了,但是比他脸色更微妙的是田豫。

    曹豹不开心的理由很简单,丹杨兵在这场战争中表现得差强人意倒没什么,他在这场战争中表现得贪生怕死才是真丢人。

    因而酒过三巡,他酒意上来,还硬撑着跟旁边的人颠倒是非——

    “当日刘将军主守,说是要屯兵城内,我却想着,咱们丹杨人受陶使君恩养多年,怎么能只爱惜自己呢!我就说:刘将军!我是一定要出击的!你且跟着来,若是我们丹杨兵败了,你就自走好了,我不怪你!”

    ……三爷手背上的青筋蹦出来了。

    二爷一把按住了他,淡定地继续喝酒,喝得也不多。

    这一场属于跟徐州士人客气客气喝的酒,真要庆祝还得回去关门自己人庆祝一番。

    但她左右看看,发现在座的人当中,有一个画风有点奇怪的。

    ……就怎么说呢,徐州士人在这些日子里,精神是很紧张的,此刻战争终于结束,不免多多少少有一点举止纵适,不那么端着架子了。

    但这群士人中间有个少年,看年龄也没到二十岁,衣着打扮十分精细,配上那张雪白的小脸,像是玉雕出来的,关键是举止一板一眼,半分不肯放松,一眼扫过去,就有点儿显眼。

    ……简直就好像班级里的纪律委员一样。她上下打量时心想,跟这人当同事可够累的。

    ……她没乌鸦嘴吧?

    第122章

    天气略有一点热,灯烛将屋子照得明晃晃时,又免不了增加一点温度,因此不得不将帘子卷起门打开。

    菜肴没有陶谦设宴时那般精致,但在座的没有生而高贵的世家子,有只烤鸡就能吃得很高兴。

    这一场庆功宴是刘备回了自己居处后举办的,参加宴会的只有自平原一路至此的武将文士,没有半个徐州人,因此喝到高兴时,也免不了有一点威仪不肃的行为,比如说二爷的脸越喝越红,顺理成章就给直裾脱了,穿着中衣盘着腿,直着舌头跟三弟讲话的样子喜感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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