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盗墓:我靠给主角团挡伤活命在线阅读 - 第239章 猞猁

第239章 猞猁

    阿赖是在水牛头沟子里发现的血衣,那里离寨子很远,是大保林区和村护林区的边界线。当年考古队去的羊角山就在大保林区,而对那里最熟悉的恐怕只有盘马老爹了。

    这种深山老林在古时也就越南玉民敢走,他们为了逃关税,从林子里穿行一个月来这卖玉石。

    玉石买卖是古中越边境最暴力、最残酷、最具有神秘色彩的商业贸易,一夜暴富和一夜暴穷在这里再平常不过。在巨大利益的笼罩下,人性没有任何容身之地。

    特别是清朝的时候,越南人半商半匪,一批批的过来,都成了当地一害。

    无邪和闷油瓶想跟去帮忙,阿贵就让他的小女儿云彩带着他们防止走散。

    阿赖领着他们找到那棵发现血衣的树,众人在四周搜寻了一番,只勉强看到一些血迹。这个时候猎狗就派上了用场,猎人们兵分几路,无邪二人就跟着阿贵往羊角山的方向走去。

    一直走到后半夜,猎狗带着他们停在了一棵树下。几人拨开齐腰的杂草寻找,忽听一个猎人哎呀了一声,紧接着身子一矮,多亏闷油瓶眼疾手快拉住了他。再看他脚下是一个被雨水冲出来的坑,而坑底竟然露出了一副已经支离破碎的棺材。

    无邪和闷油瓶心照不宣的对视了一眼,云彩早已吓得躲在了闷油瓶身后,一旁的阿贵自言自语道:“大半夜看到棺材,回去得洗洗眼睛。”

    无邪抬头看了看四周,这里处于山口,所有的水都往这里汇聚,葬在这里的人,不出几天就得发霉。而这副棺材烂成这样都没人管,看来是个荒坟。

    再看看阿贵他们忌讳的样子就知道了,这里很适合藏东西。

    猎狗还在朝坑里叫着,似乎比人都着急,不明白主人为什么干瞪眼不干活儿。

    无邪见此就跟阿贵打了声招呼,同闷油瓶一起下坑去翻找。两人都算老手了,此时却不得不装作大姑娘上轿头一回的样子,以免被村民怀疑。

    唉,可能影帝就是这样诞生的吧。

    无邪帮着打手电,闷油瓶将手伸进棺缝里掏了掏,片刻的功夫掏出一个沾满泥浆的空塑料袋来,袋里还带着血迹。

    “血迹是新鲜的,他把里面的东西拿走了。”闷油瓶看了看四周,“时间不长,肯定还在附近。”

    两人从坑里出来,继续跟着猎人们搜寻。无邪正琢磨着盘马怎么受的伤,忽听另一拨人的狗开始狂吠,有人惊叫了一声,顿时乱作一团。

    他们赶紧跑过去,阿贵喝问道:“出什么事了?”

    “当心!草里有东西!”

    那人话音刚落,有什么东西快速穿过灌木,动静很大,是只大型动物!

    阿贵端枪便打,枪声惊起远处的飞鸟,那动物闻声隐入了黑暗中,阿贵大叫道:“快放狗!”

    几个猎人打了声呼哨,猎狗一下子就冲了出去。这些猎狗训练有素,三只分开摆出队形,冲到了那东西的前面。那东西还想往回跑,可后面就是围上来的猎人,它已经被包围了。

    包围圈越来越小,气氛逐渐焦灼,猎人们就等着猎物阵脚一乱,慌乱突围之时,给出致命一击。

    然而出乎意料的是,这只猎物不仅没有突围,反而安静的潜伏起来。

    就在众人屏息凝神的时候,闷油瓶突然叫了声:“小心身后!”

    无邪飞快转身,就见后面的草丛泛起波纹,缓缓向他们逼近,脑子顿时嗡了一声。

    被包围的是他们,猎人才是猎物!

    “快退!远离草丛!”

    众人临危不乱,但山路实在不好走,夜晚又影响视物,深一脚浅一脚的全是烂泥,云彩一下子崴了脚。无邪去扶她,结果自己脚下的泥全垮了,连带着云彩一起掉下土坡。

    情急之下,无邪托了云彩屁股一把,闷油瓶在上面拉住云彩,单手就将她提了上去。然后跳下土坡,让无邪踩着他的肩膀上去。

    无邪也看出来这泥根本就承受不了他的重量,爬到一半就得滑下来。于是他也没多做犹豫,说了声“谢了小哥”后,一脚踩上闷油瓶的肩膀,借着闷油瓶向上抬的力道,抓住了阿贵伸出的手。

    突然,云彩惊叫了一声,无邪就感觉脑后恶风不善,一扭头正好与那东西对视上,竟然是一只猞猁!

    猞猁是一种大猫,这种猫科动物的脸好比妖怪,邪毒凶都长在上面。它与豹子最明显的区别是它的耳朵有两道很长的粗毛,像京剧里的花翎。

    这种动物智商极高,但因为皮毛关系,被偷猎的所剩无几,没想到竟然让他们在这里碰上了一群!

    无邪亲眼看着这只“巨猫”踏着泥浪朝他扑来,几乎能闻到对方兽嘴里喷出的腥臭气。阿贵条件反射的松手后退,无邪潜意识里记得不能把脖子暴露出来,硬生生在半空中缩脖扭身,弃车保帅,将肩膀暴露了出来。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读小说阅读最新章节。

    就在他以为自己难逃一劫的时候,一条长鞭“啪”的一声抽在猞猁头上,将它抽得斜飞出去,掉落在草丛里。

    那猞猁一个翻身又朝闷油瓶扑来,闷油瓶闪身躲过,这时一道倩影从一旁的树上纵身跃下,在落在闷油瓶身边的那一刹,又是一鞭挥出,将猞猁逼退。

    来人是个身着苗族服装的女子,头上带着帷帽,提鞭的样子特像武侠小说里的女侠。

    就见她抽出别在腰间的苗族尖刀扔给闷油瓶,闷油瓶抽刀反握,主动欺近猞猁,到底是手下留情,只一刀削掉猞猁半个左前爪。猞猁见势不好刚想跑,身边的草丛突然分开,接着一个人影闪电般将它扑倒,一刀封喉。

    人影站起身,将猞猁扛在背上。借着月光能看出他是一个干瘦的老头,身上的肌肉犹如铁条,手提猎刀,鲜血染红了他身上的麒麟。

    然而无邪却无暇顾及这老头,他的目光紧紧盯着站在身前的女子。那女子似有所感,转身朝他伸出手。无邪将其牢牢握住,借力起身,突然伸手掀开她帷帽上的薄纱,一张清秀陌生的脸露了出来。

    女子看着他,似乎有些没反应过来。无邪当场闹了个大红脸,赶忙缩回手,连声说着对不起,认错人了。

    女子摇摇头,一声不吭的拉着他上了土坡。

    那老头也爬上土坡,连看都不看他们一眼,扛着猞猁就走,那酷劲儿跟闷油瓶有的一拼。

    要不是他的面相跟闷油瓶差了十万八千里,无邪都要怀疑他是不是瓶爸爸了。

    闷油瓶看着老头身上的纹身,非常想问他一些问题,但老头的后背伤可见骨,逼得他又把那些问题咽了回去。

    还是等回村再问吧。

    他将手中的短刀还给女子,女子默默接过,安静的走到另一位跟她着装相同的女子身边,两人一同跟着猎人们往村子走去。

    “那个使鞭的女子你感觉熟悉吗?”

    无邪走到闷油瓶身边轻声问道,闷油瓶毫不迟疑的点了点头。

    在她扔刀给他的时候,他预判了她的动作,就好像认识了多年一样。

    无邪笑了,就连脸上的泥痕都盖不住他笑容里的欢愉。

    “是她,她回来了。”

    “她终于回来了。”澄莘的盗墓:我靠给主角团挡伤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