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回音
洪范来之前便知道交通堂是金海城守郑准的产业。 也正因此,这里能占据赤沙大道的中心位置,从金海三大豪强手上要到丹药配额。 所以纵然未曾蒙面,他也能猜到这位美丽少女的身份。 郑准的独女郑芙蕖。 另一边,郑家千金则习惯性地扫了眼店中客人,目光在洪范身上落了片刻,就转身上楼。 “莲藕,刚刚楼下那人,就是上次安宁街上邀战的洪范吧?” 等到上了二楼,郑芙蕖突然住了脚步,侧首对丫鬟问道。 “是的,就是他。” 莲藕笃定回道。 她的记性不怎么好,时隔十日,见过的大众脸未必能记得。 但以洪范容貌之出挑,反倒是想忘都忘不掉。 “我这几日倒也有听人提起,说他有中上天资,未来说不定是能进浑然境的。” 郑芙蕖复又迈步,微一挑眉,语气却不以为然。 “但不管怎么说,既然是胜哥哥的弟弟,我也不该吝啬提点。” 她走到里屋坐下,伸出手指点了点脸颊。 “这样吧,你下去说一声,不管他来买什么,都给他九折。” 话一脱口,少女又像是不认输般补了一句。 “另外,叮嘱他一句,就说让他好生修炼炎流功;既然有些天赋,就别把时间浪费在拳脚把式上。” “莲藕,你觉得如何?” 郑芙蕖问道。 “我觉得很好啊。” 丫鬟回道。 “小姐未来要出嫁,金海城内,无非也就三四人可想。” “依我看,胜公子就是最好的。” “所以小姐照顾他内弟,当然是好事!” 莲藕欢声说道,脸上泛起促狭笑容。 “就你会胡说。” 郑芙蕖横了她一眼,呵斥一声,但心中显然也是这个意思。 莲藕转身下楼,径直便往洪范走去。 “可是洪家范公子当面。” 她以陈述的语气,发了个问句。 “是我。” 洪范回道,安坐椅上。 “我家小姐与范公子兄长胜公子交好,是故有交代,今儿范公子的单子,全都九折。” 莲藕淡淡说道。 “那可要多谢贵小姐好意!” 洪范闻言,立刻起身,微微回了一礼。 这下子,约莫十三四岁的小丫鬟脸上才多了些笑意。 “此外,小姐还有一言赠公子。” 莲藕坦然受了一礼,又说道。 “公子既有武道天资,便该专注功体,不应把时间浪费在拳脚把式上。” 洪范不明就里,只觉得这话有些没头没脑。 但他还是颔首应下:“替我谢谢郑小姐。” 若是寻常一朝得势的少年人,或许会有不忿,觉得我们素不相识,你凭什么指手画脚。 但洪范早不是这个年纪。 人家给省了二十两银子,就是过来骂他两句,他也只会觉得超值。 丫鬟见状点了点头,转身上楼。 不多时后,女侍将打包好的丹药肉干送了过来,还额外退回了一张二十两面额的银票。 省下了这笔钱,洪范的日常消费,能多不少余禄。 背起东西,他将小桌上奉送的酥酪小食几口吃了个干净,大步出门而去。 此时临近中午,金海城中行人渐少,炊烟渐多。 通往洪府的一道小巷里,孩子们用树枝在地上划分方块,大呼小叫着跳起了房子。 其形制玩法,去前世大同小异。 洪范停下脚步,久久地注视他们,仿佛在隔着一个世界,聆听童年的回音。 许久后,他拐出巷口,再次步入阳光大道,心中平静而踏实。 ······ 三日后,五月十四。 入夜。 水流般的月华自枝叶灌木的缝隙中淌下,引得渠边青蛙、草内鸣虫大惊小怪,聒噪不止。 洪范闩了屋门,在手指间凝聚热力点燃血引香,又取了一小块凿齿肉干叼在嘴里。 及至在床上端坐,鼻端嗅着了浓郁香气,他才含入肉干,发力大嚼。 前几口下去,凿齿的肉就譬如一块石头,坚硬且无味。 但随着肉质纤维被臼齿碾开,唾液又点点渗入,一股略带腥味的鲜甜便在唇齿间漾开。 吞下肉沫,洪范如同饮下一口烈酒,有灼热沿着食道直抵肠胃。 然后,本就在推宫丸作用下充分活泛的血气,越发炽热激昂。 借着三种武道资源之力,洪范澄澈心神,引导炎流真气一次次循环冲击穴道。 时间点滴逝去,直到后半夜,他才觉得精力疲乏,无以为继。 至此,手厥阴心包经的第三个大穴“曲泽”已经松动大半。 几日修炼下来,洪范对于目前的进步速度已有大概评估——打通一条完整正经,大约需要两个月时间。 这速度比起单有推宫丸时又快了差不多三四成,相比穿越前的原主,差不多是整整四倍。 【假设没有任何外力助益,以这具躯体的资质,六到八个月能打通一道正经。】 洪范心道。 【确实是中上的资质。】 贯通境十二道正经,八个月通一道,满打满算不过需要十年时间。 似乎三十岁前进入浑然境是按部就班的事情。 但洪范知道现实和纸面潜力永远是两码事。 就像前世DOTA、LoL等游戏一样,修行武道也讲究一个滚雪球——同样的装备和经济,相差三分钟到手,对局势的掌控力完全不同。 越快突破,越能汇聚资源,越能保障充足的修行时间。 如果内伤猝死相关的一切没有发生,原本的洪范恐怕会黯然离开族学,然后深陷于日常生活的旋涡中,为衣食住行无尽奔波。 到时候,他每天连练武时长都无法保证,别说八个月,一年半都未必能贯通一道正经。 久而久之进境缓慢,难免散了心气,自己都觉得自己不是练武的料。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本就是一步慢步步慢。 正因如此,当日面对求德,洪范才有“只争朝夕”四字。 一夜过去,五月十五。 洪范刚用完早饭,便等到一位发须花白、拄着拐杖的客人。 族内负责人事杂物的洪善。 “范哥儿,我这回过来,是有些不太好的信儿。” 洪善在石桌边坐下,说道。 “上回你说要去朱衣骑,我也觉得是十拿九稳的事。” 老头略有些不好意思,连刘婶泡来的茶水也没沾嘴。 “但昨日我又去确认,那边却不置可否。” 洪范闻言,端着茶盏的手微微一顿。 “是有什么特别的说法吗?” 他一口饮干茶水,问道。 PS:本书到现在还没有一条喷的帖子,说明我的水平比上本书开头时期有进步。 就还挺高兴的。黄火青的荒沙主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