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十四章 屠狗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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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名女护卫虽然没有小子们这么深刻的心思,但这段时间相处下来,能跟着一个和她们一起做饭、吃饭,一起同甘共苦的主子,也让她们心里倾向于楚清。 再被小子们的情绪一感染,姑娘们也态度坚决,楚清连她们也劝不动了。 仗义每多屠狗辈,楚清想。 这句在楚清那个世界已经被批驳的很严重的话,如今让楚清有了新的认知。 过去楚清和其他人一样,认为“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句话看着解气却是大错特错。 曾经也会用梁山好汉这种虚幻的、片面的存在,来证明那是社会底层人民的一种“乌托邦”,甚至连乌托邦都不是,认为那都是虚伪。 因为人的本能是趋利避害,无论到了任何时代,都是只有吃饱穿暖了,才会想着去帮助别人,才会发展出比较高级的道德,这才符合“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理论,也才会有“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之说。 但是人们却忘了,自古以来,读书人是社会的核心价值人群,他们处在社会的中上层,占据相当多的社会资源,他们推崇、领导着民众的道德走向。 底层的老百姓是没有机会读书识字的,他们只能根据历代朝廷的规章制度形成自己的行为规范。 那些规章制度的形成自然是读书人遵从孔孟之道为基础而制定产生的,于是百姓接受的就是这样的规范。 义是什么,本意是锯齿状长柄兵器,用于各种仪典上的礼器,引申义为品德的根本,伦理的原则。 仗义是什么,是重情义、是主持公道。 《论语·为政》中有一句:见义不为,无勇也。是说应该挺身而出的事情,却袖手旁观,是怯懦,是放弃道义和职责的不义之举。 千百年来被读书人、当权者倡导的思想普及到民间,而真正去实践它,每每是不是读书人。 为什么?因为趋利避害。 那“屠狗辈”都傻吗?还是他们只追求他们的“乌托邦”? 现在的楚清知道了,都不是,是这些“屠狗辈”真的在贯彻、执行这类规范。 他们能不懂趋利避害吗?当然懂,可总有一些人会为他们心中的“义”而努力,有人敢于炸碉堡,有人敢于堵枪眼。 当人们想:“这件事如果有人能怎样怎样就好了”的时候,真的有人就那样做了,他们才是英雄。 不是说所有的读书人都负心,也不是所有的底层人都仗义,而是只有真去“屠狗”的人才算仗义。 引导世间道德规范之人在权衡利弊,“屠狗辈”在真正践行“义”,这才有了“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这样的话。 若“义”的倡导者们倡导完了都去权衡利弊了,那么谁来执行“义”? 家里的小子们不是楚清的仆从,他们与楚清之间没有契约,不是为了主子尽忠尽勇,他们是遇到了他们认为值得的人,才会如此选择。 他们的“义”就是:士为知己者死。 楚清不知道的是,这种心态不止护卫小子们有,家里小子都是这么想的。 不然,楚家那些铺子被封,根本不至于影响百姓的生活。 影响百姓生活的是小子们在各地开枝散叶的铺子、作坊,那才是真正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地方。 属于楚清的铺子都是在皇帝那里挂了号的,被清算也是“宝清”系列的铺子。 这些铺子多数属于高消费场所,是给有钱人准备的,经营的是赚富人钱的高档消费品,而一些大型加工厂也是经过试点后确立下来,并报备给皇帝。 可小子们开设的作坊、商铺之类却不是,他们不允许有人跟他们老大抢生意,老大只要试点成功的项目,他们都会在各地复制,力求不让江南孟家之流占到便宜。 这些赚钱的项目都是他们老大开发的,凭什么让别人白得?他们就算不能都包圆,也得最大程度去垄断,为啥?给小宝攒着! 老大一心想多挣钱养孩子,却总也攒不下多少,没关系,他们给攒!他们力求做到:到小宝娶媳妇的时候,他们每人都是一个小宝的小金库! 而这些,才是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消费等级和就业所在,因而范围更广。 用现在的话讲,省会城市的生意是楚清的,二三四线城市以及乡村却被楚家小子覆盖,哪怕一个县城只有一个小商铺,也要力求率先入驻,让别人想抄袭都没有他们下手快。 “宝清”字头的铺面一被清算,各地小子们纷纷暗自响应,停业整顿的、房屋修缮的、商铺盘点的,反正想着法关店。 再配合上谁也不知道的、小宝所掌控的运输线路,这才能让百姓觉得生活不便——无处做工、出入难行。 这几天一直心中愧悔、不敢直视楚清的的卓耀,此时悠悠说道:“主子,你进京身边却无人,反而遭怀疑,没准儿让人把视线更加集中在他们身上。” 自打“自我曝光”后,卓耀再不敢称呼楚清为“老大”,甚至不敢说话。 对啊,卓耀说的这点楚清没有想到。 自己要是孤身进京,皇帝是不是会怀疑她把手下派出去执行谋反计划了?没准儿还真把他们当做造反罪论处。 那可真就害死他们了! 楚清看着小子们苦笑了一下:“你们跟错了人哪!” ************** 皇帝看着被绑的两名沃斯人说了句:“你们跟错了人哪!”就让人把他们带下去了。 现在事情的进展有些让皇帝坐蜡。 这段日子跟中了邪似的,非想着一个村妇能谋夺他的江山,就算她有那心,她也没那钱啊! 一顿清算下来,楚清的铺面——这都是不动产,就占了她一大半的资产,她手头上的银子还没朕私库里的多呢。 现如今,楚清还要养着三千采玉工人,银子似乎哗哗地往外流,采回来的玉石,年前楚清进献那块巨型白玉后就跟皇帝说好了,四六分,皇帝占六。 而玉石投入市场的时机,由皇帝把控。 换句话说,皇帝说卖玉石楚清才能卖,卖完还得给皇帝六成分红。 还查什么楚清背后之人,这不都绑到朕的御案之前了吗?背后之人是沃斯四王子,专门借着楚清的名头下黑手。 皇帝不会承认自己就是楚清的“背后之人”。 可现在该怎么办呢? 皇帝看着胡恒秋呈上来的最新奏报:秋收已近尾声,很多地区农民因无法购买肥料和杀虫喷桶,担心地力不足,来年冬小麦的收成堪忧; 北方规模最大、产量最高的吉州织造作坊停工,大批棉花加工事宜均被搁浅,大批雇工惶急……当然,皇帝不很在意这些。 没有织造作坊时,那些雇工也没饿死多少,冬天百姓也没冻死多少,问题是,皇帝的私库进账今年要缩水呀! 派别的人去承接这些生意也不是不行,但是还能不能达到每年半成到一成的增长速度就不好说了。 况且,楚清每年都有创新,哪怕再小,也都能独领风骚、抢占先机,这要想找个人替代楚清,皇帝盘算又盘算……没有。 一个能给自己赚钱、推动大宣经济、还间接打压世家资源、扰乱异国秩序、控制对方舆情、纵使有谋反嫌疑却无谋反实力之人,真把她灭了……好似不划算。 *注:1“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典故:明代曹学佺,被誉为“闽中十才子”之首。典故发生在曹学佺任按察使期间。 按察使:主管一省的司法刑名,类似于大宋代提刑官宋慈的官职。 事件:当时皇亲国戚们流行豢养斗犬,犬种皆为猛犬。一次,皇亲国戚的几个奴才当街遛狗,不拴狗绳,任其闹市街头乱窜,并以人们受惊模样取乐。 猛犬起性,将一路人扑倒在地,疯狂撕咬;那人大声呼救,眼看命丧狗口,奴才们却袖手旁观。 路边一个卖猪肉的屠夫持刀冲来,迅速将猛犬砍死,救下那人。 奴才们看主子心爱的斗犬被杀,顿感不妙扯着屠夫到衙门,要求判屠夫死罪,给斗犬偿命,以求在主子跟前脱罪。 虽屠夫见义勇为的事实明了,官员却不敢得罪皇亲国戚,便将此案上报给曹学佺。 曹学佺向来刚直不阿,便判决屠夫无罪,还判皇亲国戚那边赔偿被猛犬咬伤者的医药费。 此判决一出,皇亲国戚自然大怒、不甘罢休,施加压力,要求重审此案,并给那被犬咬伤者一笔钱财,威逼利诱加恐吓,使其翻供。 伤者是名秀才,权衡得失后按授意说自己与那斗犬熟识,与之嬉戏中那屠夫恶意将犬砍死。 这样一来,皇亲国戚反倒成了受害方,屠夫被治罪也是合情合理。 重审时曹学佺一听就明白里面的猫腻,勃然大怒,喝令衙役杖击秀才,取其真实口供。 秀才受不得皮肉之苦,如实交代做假口供之事。 终审判决如下:屠夫无罪;秀才恩将仇报,猪狗不如,革去功名。 曹学佺在判词中写道:“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成为千古名联,也被后人争议。 冷知识:三国张飞也是屠夫。 2“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应是曹学佺对此案就事论事的感慨,而本章文字中对此名联的理解仅为个人观点,欢迎友友们一起讨论。 3和以前一样,“*注”是章节之外的小注解,不算水字数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