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哈秋湖到春风里
有些事,还是说清楚比较好,甄寻拿起手机拨打了记忆中的那个号码,第一次没打通,第二次没打通。直到第三次,她才从手机里听到一声带着愠气的回应:“不要再来打扰我了!” “哦。“甄寻听到商时序的话是有些手足无措的,她失望地挂断了电话。 然而没等她放下手机,便有一个电话打了过来,电话的那头,是商时序喜出望外的声音:“寻寻,刚才我还以为是记者,这一百天你怎么不理我了?这是你新换的手机号吗?这次怎么想起来给我打电话了?还好我听出来你的声音了……“ 甄寻越听越迷糊,她看着手机屏幕上的正在通话中的标志若有所思,跟商时序说了句“下次再聊“之后便匆匆挂断了电话。 “明云,你的手机借我用一下。“,明云虽然不知道甄寻要借她的手机干什么,但还是配合地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并解了锁。 晏蠡的动作慢了下来,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还有上次那个五十万的小子,我查过了,他欠的那五十万算是助学贷。柳亥你知道吗?后来他改名叫辜耀祖,就是近代华夏局势动荡,后来发了家,回到华夏,不知道为什么出钱赞助了那小子的科研项目……“ “不过—“晏蠡话题一转,”不过这个项目应该是有问题的,不然捐出去的钱应该是抵消而不是转移到那小子的头上……“ 甄寻用追踪术找到商时序的时候,他正躺在酒店的床上发着高烧。 酒店亮点特色的曲奇饼干原封未动,厚厚的窗帘挡住了哈秋湖的湖景,在豪华酒店定制的“好梦常在“床垫上,一米八五的商时序蜷缩得像个小鸡子。 哈秋湖,甄寻第一次听见这个湖的名字的时候也觉得可笑,怎么跟打喷嚏一样? 那时,她正好遇到了一个当地正在做饭的人,那人告诉她,这个湖的名字源于当地一个少数民族的传说: 很久很久以前,那里是没有湖的,只有一个村落和一棵神奇的古树,只要吃掉古树的一片叶子,就能在梦中看到自己想见的人。所以那时,他们的祖先便每天嚼着树叶在树下睡觉,渐渐地,田地荒芜,村民们的身体也垮了。 后来有个漂亮的仙女,她为了让村民们从美好的假象中走出来,便砍了那棵古树。 后来呢?仙女留下一个湖吗?甄寻看见那人往火里塞了一把辣椒,接着问道。 “后来嘛,树就没了嘛,村里的一个小伙子见不到自己死去的老婆,哭出来了一片湖。“ 那人从灰烬中拔出来一个焦黑的辣椒递给甄寻,“我们的祖先为了感谢仙女做出的那一切,便打算用仙女的名字作为那片湖的名字,庆功宴上,仙女说,她叫哈秋,说完之后仙女就消失了。” “你们庆功宴上不会也在烤辣椒吧?“甄寻接过辣椒,学着那人的样子撕去烤辣椒外面焦黑的皮。 那人点了点头,“还有花椒,不过我忘了买了。“ …… 与我无关,甄寻在心中将这四个字默念了几遍,然后将那条手链和钻戒,连同商时序的手机都放到酒店的桌子上,犹豫了一下,她还是将商时序手机中的内容复制了下来。 豪华大床上的“小鸡子“仿佛做起了梦,嘴里不知在嘟囔着什么,甄寻离近了才听到商时序是在喊自己的名字。 “早干嘛去了呢?“看着沉睡中的商时序,甄寻心中充满了酸涩。 将东西归还之后,也没有什么要做的事了,甄寻觉得自己很多余,床头柜上还放着退烧药,茶壶里还有时刻保持适口温度的热水,想吃什么还有24小时待命的后厨……就连被角,商时序自己也是盖得严严实实,浑身不自在的甄寻便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在哈秋湖畔走了一段之后,甄寻放出了乾坤袋里的菊枉, “其实我之前一直有个疑问,既然被恋蚤子咬了就会变成恋爱脑的话,恋蚤子是从你身上蹦出来的,那之前你岂不是一直被跳蚤咬?“ “嗯,然后呢?“菊枉停止了舔毛,”你不就是想问问我之前是不是恋爱脑吗?是呀,怎么了,我要不是上头了我能死心塌地地爱上那个树妖吗?“ 人生虽不过短短数十寒暑,但难免会遇到几个重大的变故,而灵体,则是经历了人生八苦之后还能保持初心秉性的人,人生八苦就是俗话说的生、老、病、死、爱离别、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灵体并不多见,水命灵体更是难得,菊枉的身上并没有带着血债,甄寻问它,但是你不忍滥杀无辜是吗? 不是,并且我找到的还不止一个,菊枉摇摇头,我当时只是想着要挑个最好的带给檀猖。 天色暗了下来,一人一豹不知不觉散步到了广场,两颗略带凄凉的心和华灯初上的都市显得格格不入,避着繁华,甄寻便这样来到了春风里。 看见那个眼熟的调酒师穿着一身黑色的巫师袍,甄寻问道:“今天是什么主题?泽远,我没记错你的名字吧?” “今天的主题是百鬼夜行。”泽远抬起头来,手中还拿着一瓶带着骷髅头的苦艾酒,看到来人是自己的“小月亮”,泽远费了很大力气才勉强压制住内心的惊喜,一个自认为矜持的笑容,却不小心露出了嘴里尖尖小小的獠牙。 诡异迷离的音乐略显嘈杂,带着面具的和服舞者们正用机械的动作扮演着一个个木偶娃娃。 ”之前我还提议说演一出傀儡戏呢,可老板说他那个人偶娃娃贵得很,谁也不让碰。“泽远抱怨道。 泽远然后示意甄寻看向置物架玻璃罩子里的红衣人偶。 那人偶也像是感受到甄寻的视线一样,她微微侧过头,弯起了嘴角。 看来春风里酒吧的老板真的不是普通人,那眼前的泽远…… 看着甄寻略带审视的视线,泽远心里隐隐有些不安。 没错,他不是人,而是一头从草原来的狼。草原上的狼是天生的战士,他们凹凸的肌肉里藏着爆发的力量,有着血红的舌头和尖厉的白牙,一身棕黄的皮毛鲜亮得就像用野猪油擦过一样。 可,那是他们。和其他草原狼不同的是,泽远从出生起就是全身雪白。那时他的狼王父亲第一眼看到他的时候也曾有过片刻的失神,自己的这个崽子像极了山上常年不断的一捧积雪。 狼王的孩子也不一定是狼王,泽卡深深明白这一点,尽管他们都是可以化为人形的兽人,可狼族慕强的特点却早已经融入到了族人们的血脉里。泽卡还明白,在狼群中,”特别“的个体会走向两个极端:特别强大的被簇拥和崇拜,特别弱小的被孤立和霸凌。泽远快成年了还不能熟练地化成人形,狼王泽卡隐隐觉得,自己的儿子很可能是后者,所以,泽远更需要一番历练。 泽远就是这样被自己的父亲送到春风里的,一个凡人神仙妖魔都能汇集的地界,一个隐身于闹市小巷的酒吧。 原以为自己到了一个没有秩序和阶级,靠绝对实力说话的地方,临行前的泽远将自己的狼爪磨了一遍又一遍,然而老板交给他的第一个任务却是切柠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