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遇见私生饭
书迷正在阅读:承载空间七零、霍格沃茨:我是哈利大表哥、半个俗人、我的基因有缺陷、飘了百万年,开局手搓上古禁法、妖夫在上、红楼之谁也不能打扰我的退休生活、婚后谈情:闪婚老公又富又行、反派手挽手,八零抖一抖、天灾降临:从加入救援队开始
林卿桉问了一下自己家的电用的是不是纯红酒,林卿霄大概想起来了。 “你说的是不是那对渣男贱女去,林家旗下的餐厅吃饭。” 林卿桉点了点头。 “我记得当初他们点了一瓶红酒,是珍藏多年的孤品,你知道的,一般点这种酒的都是大客户,需要经过我们同意的,所以那瓶红酒......” “不是真的红酒?” 林卿霄点了点头。 “怪不得。”她低喃一声。 林卿桉从医院出来手里还被塞了一串钥匙,这是林卿霄给自己在c市留下的一套房产,距离影视城很近,这样就免去了住酒店,自己也更加安全。 林卿桉知道哥哥是为自己好,把钥匙给了小七,让她先去给房子打扫一下。 陶嫣然带着她要去读本,最近《嫡姝》打算开拍了,今天一起去读本。 林卿桉靠着窗:“你们跟那边打好关系了没有?” “早就打理好了,我你还不了解吗?”陶嫣然把一叠厚厚的剧本交给林卿桉。 她看了大纲:“嫣然,你觉得我参加这个节目怎么样。” “挺好的。”陶嫣然说到,“因为这个节目,你收获了不少的好感,甚至黑粉都少了很多。” 林卿桉摇了摇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剧组选择在一个咖啡厅,女主白兮染站在门口接林卿桉。 围读剧本其实是一个很正常的事情,大部分剧本都会在开机之前会选择围读剧本,每个人按照自己的逻辑分析剧情,看哪里的剧情出现了问题,或者哪里的剧情改得更加符合人设。 林卿桉的剧本其实很简单,她就是稍微提了几句剧洛云人设的改变。 大概把洛云的小时候的情况理了个七七八八。 洛云从小受到的不公待遇导致她心理扭曲,一步错步步错的那种。 晚上八点多钟,这本《嫡姝》算是被大家理清楚了,陶嫣然来接林卿桉的时候导演薛胜还在跟她说话,大抵就是宁妍跟她讲林卿桉的事情。 薛胜说:“看得出来宁妍很喜欢你。” “宁妍很少这么跟我夸奖一个演员。” 林卿桉有些不好意思,她只是微微的笑着,薛胜很得意,是他先发现这一颗宝藏星星的。 “我的经纪人来接我了。”林卿桉笑着跟大家打了招呼,说了再见。 刚刚上车,脸上的笑意就收敛起来。 陶嫣然看着他堪比翻书一样快的变脸,小声地问道:“怎么了?今天的读本不顺利吗?” 林卿桉摇了摇头。 “就是太过顺利了,才心里感到不安。”她坐直身子,转过头看着陶嫣然,“宁妍老师对我的喜欢传到了薛胜耳朵里,他今天特别的关注我。” 陶嫣然笑了:“这不应该是好事吗?” “过多的关注,会成为引火石,说不定在某一天就引燃了。” 林卿桉不想成为这样的引火石。 把所有的火力都集中在自己身上,是最愚蠢的。 “说到宁妍我想起来了。”陶嫣然不知从哪里掏出一个本子,“这是你的下一部戏。” 她解释道:“你在录制《演技派》的时候,宁妍就找上我了,她希望你出演这个玄幻剧的魔女,也就是你们第一次公开演出里的角色。” 林卿桉自然是知道这件事的。 当初,苏晴和自己还专门被拉出去询问了相关事宜。 是她自己同意的。 “那就拍完《嫡姝》直接进组吧。” 陶嫣然有一些诧异:“不打算给自己放个假吗?” 林卿桉拒绝了。 第二天是在影视城试妆照。 洛云这个角色,虽然出场不算很多,但是要换的衣服却是不少,在自己国家穿的粗衣麻布,在别的国家又变得高高在上,穿金戴银。 或许就是这样的反差感,让洛云爱上了在他国的日子,只有在别的国家,他们才会把自己当成公主,而不是那个灾星。 也只有永远留在别的国家,她才有能够享受到别人服务的待遇。 洛云这个角色,很奇特。 最开始心地纯良的时候,最喜欢穿白色。 大约是画本里的仙女都喜欢白色,所以她也喜欢白色,但自从她的母后去世,她成为了宫里人人厌恶的小灾星,她就再也没有穿过白色的衣服。 洛云遇见男主的时候,穿着黑紫色的长袍,带着金饰。 一见钟情,此后的每一天,她都穿着黑紫色的衣裙。 林卿桉其实是很喜欢这个角色的,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女子,却是幕后最大的黑手。 或许是小时候的经历,让她学会了隐藏。 洛云最后是死在大牢里的,她穿着第一次见到男主的那一套长衣,死在了自己曾经最喜欢的人面前。 那一刻,洛云或许永远的解脱了。 林卿桉换完最后一套服饰,拍了照片。 在微博上发出定妆照—— “洛云,期待与各位见面@嫡姝剧组。” 下面配着的是今天拍摄出来的九宫格照片。 《嫡姝》剧组也在地下评论—— “洛云好美想要贴贴。” 不少人都说,洛云美人皮,黑心肠。 但是不妨碍有人喜欢她,或许是喜欢饰演洛云发林卿桉。 林卿霄送给林卿桉的房子早就打扫好了,林卿桉直接拎包入住就行。 她打开了鱼缸的水,放了一层花瓣,渐渐做进去。 温热的水,好像能抚平这一天的疲惫。 就在林卿桉昏昏欲睡的时候,门突然被猛烈地敲打。 林卿桉一个激灵,穿好浴衣,走到门口喊了一句“谁啊”。 没有人回应。 只是对面撬锁的动作,开始变得越来越激烈。 林卿桉第一反应是被跟踪了,一个词涌现在自己脑海里—— 私生饭。 她前辈子是遇见过私生饭的,这种人不能算作是粉丝,像是梦女,为了见到自己喜欢的人不顾一切。 林卿桉很快把冰箱移到门口堵住。 她想要打电话给陶嫣然,对方却显示正在通话中。 没办法,只能先报警了。 门外撬锁的动作不停,只听见咔嚓一声,大约是门被撬开了。 林卿桉从厨房拿了一把刀,护着自己。 她手里拿着电话,突然想到沈叶梧似乎也在附近拍戏。 警察来这里需要点时间,她只能抱着试一试的心态,给沈叶梧打了个电话。 “喂。” 林卿桉有些慌,说话都有点颤抖:“沈叶梧,我好像,好像遇到私生饭了。” 门口的声音越来越大。 “家里的门都被撬开了。” 电话那头的沈叶梧立马清醒,他问了位置,不顾还在拍戏,直直的跑出去。 一边跑,一边叮嘱林卿桉:“林卿桉,能听到我说话吗?别开门,拿重物抵住门,我快到了,你再坚持一下,就一下。” 林卿桉抵住门,私生饭会带一些迷烟之类的迷晕人,她只能屏住呼吸。 就在快要受不了的时候,楼下传来警车的声音。 林卿桉获救了,她才吸了一口气,就晕了过去。 再次醒来,是在警察局。 沈叶梧在做笔录,还有一个带着黑色鸭舌帽胡子拉碴的男人。 应该就是今天撬锁的人。 林卿桉回过神,下意思的喊沈叶梧,却发现嗓子干哑根本说不出话。 警察小姐姐贴心的给她倒了一杯水。 “谢谢。”这两个词有一些干涩。 黑色鸭舌帽的男人叫魏免,是林卿桉的死忠粉,知道今天林卿桉要去剧组试妆,特意在那里蹲了一天,跟踪她回到了家。 至于为什么没有立马跟进去,他给出的原因竟然是怕屋子里有人。 那个时候,他躲在玄关处的鞋柜边,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确定家里只有一个人的生活痕迹,他才大着胆子去撬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