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4章 神秘之人,孱弱病态(二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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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得不重视! 以前,沈春江在外面养女人,从来都有分寸——不见光,不过夜,不纵容,不耽误正事。 本质上讲,他喜欢那些狐狸精,却更爱自己。 对原配也还算给脸。 在这样的前提下,杨岚才会睁一眼闭一只眼,没有戳破。 可前段时间,沈嫣昏迷不醒,沈春江居然还有那个兴致流连温柔乡,甚至连续一两个星期夜不归宿。 打电话去公司,很少迟到的“沈总”在那段时间破天荒迟到了不止一次两次。 “四不原则”他打破了三个,过夜,纵容,耽误正事! 杨岚有种很强烈的直觉,这个女人跟之前那些被圈养的花瓶不一样! 至少,沈春江对她的态度不同以往。 一种莫名的危机感袭上心头,杨岚开始坐不住了,这才找机会收买了司机老陈,以便探知那个女人的身份。 可惜,老陈看着不怎么灵光,但嘴却不是一般紧。 她几次追问,都没得到想要的回答。 既然如此,就别怪她心狠…… “行了,我有点累,不想跟你吵。”沈春江面露疲惫,转身上楼。 “累?”杨岚冷笑,“你在那个女人床上的时候不喊累,回家倒是累了?” “懒得跟你说……” “站住!”女人陡然拔高音调。 沈春江脚下一滞,缓缓回头,记忆中杨岚很少有这般歇斯底里的时候。 就连当初接沈婠回家,也不曾如此失态。 杨岚看着他,一字一顿:“告诉我,那个女人,是谁?”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那个让你连续破例,用尽办法藏着掖着的女人!” 沈春江终于被逼烦了,恼羞成怒:“你今晚到底在发什么疯?!” “我告诉你,其他的,我都可以忍,但谁若肖想‘沈夫人’的位子,就别怪我下手无情!” “呵,我说你今晚到底在闹什么,原来是因为这个。”男人脸上浮现出一抹凉薄又讽刺的笑。 果然,在杨岚心中,“沈夫人”的头衔才最重要。 但唯秋不同,她把他当成天,当成空气,当成赖以生存的阳光——不可或缺! 有一个这样全心全意爱着自己的女人,再对比杨岚此刻的丑陋面目,沈春江内心温柔地塌陷一角。 夫妻多年,杨岚对他的每个神态动作都了若指掌,如何猜不到他此刻在想什么? 原来痛到麻木,就真的没有感觉了。 “你放心,我暂时还没有离婚的打算。” 硬邦邦丢下一句,沈春江转身上楼。 杨岚如同脱力般,跌坐在沙发上,眼神空洞,表情木然,好似没有灵魂的提线木偶。 直到二楼砰的传来关门声,她才如梦初醒。 眼中无法抑制地滚落晶莹,顺着脸颊蜿蜒而下,最终滑至唇角,轻轻一抿,尝到了苦涩。 杨岚忽然觉得茫然。 当初自己怎么会为了这样一个男人,不惜牺牲一切? 婚姻,骄傲,甚至是……清白。 不知过了多久,泪已风干,淌过的地方却仍然紧绷而咸刺。 “出来。”杨岚哑声开口。 回应她的,是一片沉默。 “我知道你在。”她接着道。 这次,黑暗中传来窸窣声,模糊的人像轮廓随着不断靠近而逐渐清晰,最终一半暴露在灯光下,一半仍藏匿于阴影中。 是周管家。 “都看清楚了吗?”她问。 “您这是?” “看清楚了就原封不动告诉他,我现在过的是什么日子。” 周庆福一顿,原本低垂的眼皮微微撩起,隐约可见一丝光亮划过:“您想通了?” 杨岚却避而不答,只道:“上次,沈婠进入明达,抢占属于阿谦的资源,他没动作。如今,外面的骚狐狸想要上位,一旦我没了‘沈夫人’这个头衔,阿谦也会名不正言不顺。” “所以,您想让他怎么做?” “替我揪出那个狐狸精,最好……”杨岚眼底掠过一道暗芒,透出几许肃杀,“让她永远消失。” 周庆福浑身一震。 杨岚幽凉的视线落到他身上:“你,懂我的意思吗?” “……夫人想用他的手解决婚姻危机,您觉得现实吗?” 杨岚好看的眉头狠狠一蹙:“为什么不现实?依他的人脉和能力,在宁城找一个人轻而易举。” “没错,这事儿不难办,可也要那位愿意。” “什么意思?” 周庆福沉默一瞬:“……他想接您走,离开沈家,离开宁城,这个想法从二十年前到现在始终没变。如今你们婚姻出现问题,于他来说,是千载难逢的机会,不推波助澜就已经很好,您觉得他还会亲自动手帮忙解决问题吗?” 杨岚一怔,定定望向某处,那些深藏在记忆角落的画面被强行翻出,不断在眼前回放。 良久,女人失神般讷讷低喃:“……他竟然还没放弃。” 轻得如同羽毛落下,却还是被周庆福捕捉个正着! 他目光微闪:“不如……让那位接您离开?” 此话一出,杨岚猛地回过神,眼底迷茫尽散,取而代之的是一派冷硬与坚持:“阿谦还没有拿到应该属于他的东西,这个时候离开,只会白白便宜别人。” “可那位能提供的条件比沈家……”要好千万倍! 周庆福话没说完,就被杨岚开口打断:“不用再说,我不会走的!如果他还念着曾经……” 说到这里,女人眼底浮现一抹难堪,又似不甘与埋怨,咬紧牙关:“那就替我揪出那只狐狸精!” 说完,起身上楼,留给周庆福一个挺直冷绝的背影。 很快,周庆福也转身离开,回了佣人房。 偌大的客厅空无一人,彻底沉寂下来。 壁灯昏黄,窗外夜色浓郁。 …… 就在同一片月光之下,华翔金座某间高档公寓。 高唯秋洗完澡从浴室出来,门拉开瞬间,白色水蒸气疯狂往外涌。 而她便在这片朦胧之中,径直出了卧室。 在路过床边的时候,踩到一条白色真丝睡裙,穿在身上服帖又顺滑。 是沈春江最喜欢的款式。 男人每次来,高唯秋都会穿着它,再随手披上一件外套亲自下楼迎接。 只是现在,女人却看都不看一眼,湿漉漉的鞋底从上面踩过,留下一个带水的脚印。 真丝已毁,即便洗干净,也不能再穿。 但是没关系,她衣柜里还有一模一样的,备下了几十条。 高唯秋行至客厅,坐在沙发上,一边扯过干毛巾擦拭长发,另一只手拿起之前沈春江用过的那只茶杯,还剩下小半的茶水。 如果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茶叶和茶汤的色泽都比最初泡好时深了很多,甚至隐隐泛黑。 高唯秋冷笑一声,交叠起一双长腿。 她不算年轻了,但这个动作由她做来却有种说不出的妩媚风情,与之前纯良无辜的形象判若两人。 这时,放在一旁的手机响了。 她放下茶杯去捞,看了眼来电显示,并不意外。 随手划开通话键,漫不经心开口:“喂,什么事?” “听你的语气,想必沈春江又没在你这儿过夜。”那头传来一阵轻柔舒缓的女声,格外好听,只是夹杂着沉浊的呼吸声,有些力不从心,呈现出孱弱的病态。 高唯秋笑容一僵,像被踩住尾巴的猫:“你懂什么?!” “没错,我是不懂,但有一点却必须要提醒你——别被感情冲昏了头,只惦记那点事儿!” 因语气急促,情绪激动,才刚说完就无法抑制地咳嗽起来。 高唯秋眼底闪过暗芒,又夹杂着一丝幸灾乐祸:“你放心,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点规矩我还是懂的。” 那头过了半晌才缓和过来:“你,既然懂,在我打电话追问之前就该主动汇报情况,而不是磨磨蹭蹭,能拖则拖……” 本该严厉凶煞的语气,可说话人有气无力,听着相当绵软。 自然也没什么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