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 第57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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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姓黄,权且叫他老黄吧! 据他自己说,当时是两个哥哥领着他一起来的。 刚到呼玛的时候,头几年啥也不懂,就只知道找个地儿,瞅着泥沙乱淘,在那时候,淘的金子,也就勉强能填饱肚子。 后来慢慢地,淘出经验来了,发现了一片富矿,三个兄弟也就因此发了财,每人淘了三十多两,合起来那就是一百多两。 “一百多两,十多斤……” “那得值多少钱啊!” 张韶峰和梁康波两人都听得咋舌。 “那可不,在当时是很大一笔钱了。俺二哥和俺还想继续淘,这玩意儿不容易碰到富矿,而一旦遇到富矿,淘起来就像有瘾一样,根本就舍不得停下来,只想着没日没夜地干。 可俺大哥觉得不妥,他说天下的金子淘不完,问俺们能淘到啥时候?想着有了这些金子,就该回山东老家,置办产业娶妻生子,下半辈子过安稳日子。” 老黄满口的牙齿,已经掉得没剩下几颗了,嘴巴也跟着瘪了下去。 但是在吃东西的时候,依旧相当卖力。没有牙齿能将黄焖的跳猫肉撕扯下来,干脆直接上手,用黑长的指甲抠下来,一股脑地塞嘴巴里,一拱一拱的。 吃东西的速度,可一点都不比几人慢。 吕律看着他时不时伸长脖子,憋红了脸往下咽的样子,知道他根本就嚼不烂这些劲道的肉,大概也就是在嘴巴里尝尝味儿,然后整块地强咽下去。 这些对于吕律等人来说,只是平常到轻松就能弄来的跳猫子肉,在老黄那里,像是吃到了某种绝世佳肴。 他是真怕这老头一下子把自己给噎住,在这里嗝屁的话,无端生出许多麻烦。 “清子,把锅放火上,加点水多煮一会儿,不然老人家吃起来费力!” 吕律端起酒碗,小小地抿了一口,又笑看着老黄:“吃慢点,锅里的肉和米饭都有得是,管饱。” 把肉给煮得烂熟,也能让他把肉在嘴巴里边能稍微磨细一些,不至于出现啥大问题。 陈秀清将锅重新放到火上,往里面加了些水,又稍微加了些调料,把黄焖的变成汤锅。 老黄感激地看着吕律,苦笑道:“终究是老了,有三个月了,别说肉,就连油星子都没见过了,一下子看到这么好的东西,可把俺馋得慌,让你们见笑了。你们……都是好人!” 小小的一个举动,换来一句“好人”,在吕律听来,里面饱含的更多的是心酸。 不过,吕律更在乎的是,老黄接下来的事情,听上去挺有意思的,微微笑了笑,接着问道:“那你们哥三个后来咋样了?” “大哥年纪最大,都三十好几了,最是沉稳,我们俩兄弟自然听他的,他的话本身也是对的。天下的黄金淘不完,该收手时就该收手。可是,这是呼玛呀,来了这地儿,只要是淘金的,想走出去,难!我们其实,早就被人给盯上了。” 老黄喝了一口酒以后,放下筷子,等着煮肉,也开始说起他的那一段往事儿。 当时的大荒,交通情况很差,温暖的季节,因为冻土化了,到处是大酱缸子,根本没法走路。在呼玛这片地儿,也是一样。 他们三兄弟想出呼玛县,必须得等冬天土地冻硬了才能走。 在入秋的时候,大哥买了一匹枣红马,做了一副足够三人使用的大爬犁,把砂金都藏在爬犁被掏空的柞木把子里,每人身上只带了几两黄金当路费。 可就即使到了冬天,也不是想走就走的。 那时候已经是三二年了。 他们既要应付明面上的官卡,还要应付暗地里的胡子。 正所谓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这大荒里,除了硬抢的胡子、军阀、黑店,还有三一年九月侵入大荒的小龟子,更多的是“软夺”的“生意人”。 “软夺?啥意思!”陈秀清愣了一下,又碰到了不理解的东西。 老黄笑了笑,说道:“那时候,呼玛县城的人不淘金,可是他们知道淘金人有金子,所以就催生出了很多耍钱的档子和窑子。” “这事儿,我听人说起过,当年呼玛金山镇就是因为兴隆沟金矿的开采,商号、饭馆、酒肆、宝局、青楼等等东西,应有尽有,一时间极度繁华,甚至有着‘大大金山镇,小小哈尔滨’的说法。 所谓软夺,就是提供些吃喝玩乐的地方,想方设法用各种手段将淘金客手中的金子,变成自己的囊中物。” 吕律给了进一步解释。 “意思是说,呼玛比哈尔滨还繁华,律哥,咱们来一趟,都还没去过镇子里呢,啥时候去长长见识?” 到目前为止,别说陈秀清了包括张韶峰等人在内,到过最热闹、繁华的地方,也就是哈尔滨,听说一个小镇能如此繁华,也是相当的好奇。 不过,看他们这样就知道,怕是更想去看看那些宝局、青楼啥的。 “那就是些敲骨吸髓的地方,有啥好去的?别把自己给折在里边,都收收心。”吕律没好气地发出警告。 听吕律这么说,老黄冲着吕律竖起了大拇指:“你是见过世面的人,那些地方,太容易把人给毁了,最好别去。” 吕律笑了笑,接着问道:“那你们三兄弟后来咋样了?” 老黄长长叹了口气:“咋样?还没走出五里地就被胡子给拦了。俺大哥为了护住金子,跟胡子谈判,那些人是讲理的吗?当场就用大刀把俺大哥给劈了,金子也丢了一大半。 他们不知道爬犁底的核桃楸木头里也藏有一些,被冰雪和泥土糊着,没找到。俺们小哥俩也被打了一顿,把身上的金子给全搜走了,枣红马也牵走,就只留下俺们哥俩和一堆被砸烂的木头。 不杀俺们,是为了让俺们继续回去淘金啊。 有了这事儿,俺们也清楚,淘再多金子,怕是也很难走出去。 俺不打算留下来了,可俺二哥不争气,大哥没了,他反倒觉得没人管着了,不急着走,反倒去了镇上,让耍钱的二流子拉进了档子,把钱很快就骗走了,就只是隔了一天,大冬天的,大晚上喝大酒,没钱给,被人打了一顿从酒馆里扔出来,就冻死在呼玛街头。” 这话听得几人都是神色一凛,接连就没了两兄弟,都听得直摇头。 可现在老黄还在这儿啊! 吕律没忍住,问道:“你呢?你咋也没走?” 老黄沉默了好一会儿:“就剩我一个人了,被胡子打的那一次,吓得够呛,没了胆气,二哥不走,俺也不敢走了,就在街上瞎逛,然后就被一个叫翠儿的窑姐给拉进去了。 她长得漂亮,条儿也顺,太招人稀罕了,俺到现在都还记着她的样子,那大眼珠子,跟会说话一样,可比你们今天看到拉人进窝棚里的那女人还正,他那男人太懒,就指着她挣钱,她也以烂为烂,也弄得跟个窑姐没啥区别了。这女人,去年我淘到颗金豆子,还到我窝棚里来过,就只知道蹭,连叫都不会叫,还臭,没意思。翠儿多香啊!” 听到这话,吕律眉头不由皱了一下。 果然,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现在一听这话,吕律忽然对他之前的遭遇生出的那一点点同情,一下子就没了,甚至都有点不想理她。 却听老黄接着说道:“俺跟翠儿住了差不多三个月,她可会服侍人了,俺也是心想着,以其让人抢,带不出去,还不如就在里边享乐,大不了没了再去淘就是,于是敞开了花钱,天天游乐,不等呼玛河化冻,金子就没了。 没钱了,老鸨子就要赶人走,翠儿也不露面,俺才知道这种玩笑的地方没有真感情,亏俺还想着再去淘金挣一大笔钱去娶她。俺当时糊涂,满脑子都是她,几次三番去找,结果,兜里没钱,又被打了一顿,肋骨都断了两根,还吐了血。” 张韶峰听完,不无揶揄地说道:“你知道是卖笑的地方,还把逢场作戏当真?” 老黄听了这话,还急眼了:“小老弟啊,你们是新社会的人,不知道那滋味。我当时二十多岁,正火力最旺的时候,第一次遇到女人,爬过肚皮后,那就忘不了了。” 张韶峰等人都没有多说话。 反倒是陈秀清微微点了点头,似乎大有同感的样子:“听你这么一说,我都有点想燕子了……那窑子里啥样的啊?律哥,要不咱们抽空去看看?”说着话的时候,原本憨厚的脸上,多了些狭黠。 他话还没说完,吕律已经一巴掌拍在了他脑袋上:“昏头了是吧?刚跟你说了把心思收起来,真不当回事儿啊?” 老黄的事情,吕律只当个故事听,可对于陈秀清似乎就充满了诱惑,整个人表现得很亢奋,还很好奇,尤其是表现出的狭黠,分明是有些动意了。 吕律甚至不怀疑,自己若是不说他两句,把他放开了,这货兜里现在就有钱,很有可能就按耐不住,找了过去。 他很清楚,无论是赌还是色,都是刮骨刀,太容易让人沉沦了,看在他是自己大舅哥的份上,不说也不行。 “别嫌我管得宽,包括你们也一样,都是有家有室的人,别想那些有的没的,别到时候管不住自己,把自家弄得一团糟。我说话难听,但咱们是兄弟,我不得不说。” 吕律也不忘叮嘱几人几句,这唠嗑的味儿,越来越不对了。 见吕律脸色不是很好,陈秀清赶忙低下脑袋,小声嘟囔:“我就好奇,随口说说,又没去。” “清子,别不当回事儿,也就只是咱们几个兄弟,老五才这么说,换作外人,你爱咋咋地,谁管你啊,别不知道好歹,什么是好话,得分清了!” 梁康波伸手揉了揉陈秀清的脑袋:“你律哥也是为你好,这要是走了歪路,害人害己,你得听进去。” 梁康波在这时候就显得比较老诚。 赵永柯只是默默地听着,自始至终没有多说什么,偶尔端起酒小喝一口。 张韶峰笑着看看两人:“不大个事儿,他比咱们都小,经历得不多,好奇也正常……不过,清子,可千万不能走上这路子。有些事儿,想想就好。” 顿了一下,他接着问老黄:“别说那些没用的,被人打断了肋骨,后来又怎么了?” 老黄摇摇头:“还能咋样。我拖着伤,在呼玛街头找到了同样在兴隆沟里淘金的老乡借了点钱,又回到这沟里淘金。从此之后,每攒上些砂金就想回家,可来来回回七八次,连呼玛县都没走出去。” 张韶峰笑道:“又去找翠儿去了?” 老黄叹了口气,没有回答,只是端起碗,颤抖着手,仰头将碗中的酒一口喝见底。 许久之后,他才又说道:“其实不光是我,在这儿淘金的山东老乡,就没几个能走出县城的,你去看看南边的那片岗子,全是坟,插块木头当墓碑,都是面向南边的,就是死了,也想着回家呢。” “那以前回不去,解放后就没想过回去?”吕律淡声问了一句。 老黄眼窝子一下子就湿了,赶紧扭头,拉着邋遢的袖子擦擦:“都多少年了,跟老家早就断了音信,都不知道还有没有活着的亲人。也没那脸回去……唉,我这辈子就这样了,走不出去了。” 他伸手拍了拍陈秀清肩膀:“小老弟,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你们这爷们说得对,有的时候,亲人也不见得这么跟你们说。” 第676章 莫回头 “我们今天在沟里转了一下,看到沟里这些人对我们都没啥好眼色,在淘金这块儿,可是有什么说道啊?” 其实,老黄过来,他那些翻锅倒灶的事情并不是吕律最想听的,他主要想看看能不能从老黄口中得知山里的大概情况。 他存了试探的心思。 老黄在这边已经呆了几十年了,对这里的情况应该相当了解,这一点毋庸置疑。 兴隆沟里那么多人淘金的同时,还有不少人也在满山遍野的蹿,同样也是在找金子,山野虽大,但难免有碰面的时候。 打探下这边的情况,大概了解下那些明显分帮的势力,对接下来在山里行走,也会有很大好处。 “那肯定的,都在防着自己备的料子被偷,防着自己袋子里的砂金被人惦记,当然,也有不少人在惦记着别的料子和袋子。在这沟里为了啥,就是为了金子。如果只是点零散的金沫儿还好说,要是弄到个蚕豆大小的金豆子,就该提心吊胆了,明里暗里,多少双眼睛盯着呢。 就连你们在走进这兴隆沟的时候就已经被盯上了,你们信不信?” 老黄笑呵呵地看着几人。 张韶峰等人不由看向吕律,这些话,吕律之前就跟他们说过类似的,之前还觉得吕律说得太严重了一些,总不会比抬棒槌还残酷,但现在看来,有过之而无不及。 “人太杂了,干啥的都有,都是为发财来的,倒也想得通。” 吕律微微点了点头,继续引导试探:“我听老人说,淘金这行当,也跟抬棒槌、打鱼、伐木的那些人一样,有着参帮、渔帮、木帮,淘金是不是也有金帮啊?” “肯定有啊,不过不叫金帮,叫淘金行帮。” 老黄笑道:“早年间那也是分成各个势力的,跟森帮、木帮啥的一样,也是有着金把头的。这金把头,通常都选那些个子高、骨子硬、眼睛毒的壮年人当,而且,此人要有丰富的拿疙瘩的经验,还要懂得淘金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