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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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希正在端详药瓶。银色的瓶身上有着精致的花纹,但是这个花仿佛有点眼熟,却又不是最常见的玫瑰、月见草、雏菊之类的花样。 正琢磨不出来,她就听见了皮克妻子的话,顿时仿佛一道闪电照亮了脑海似的——麻舌感!她想起来这个瓶子上是什么花纹了,这不是乌头吗? 乌头,毛莨科植物,主根入药叫做乌头,侧根则叫附子。不过不管叫什么,它都是一种有毒的药材,其有效成份叫做□□,据说在西方历史上曾经被当成一种很好用的毒药盛行过,因为那时候的技术无法检验出体内的□□成分。 这东西能够镇痉、祛风湿,对肾阳衰弱的腰膝冷痛、精神不振确有疗效,如果皮克有这些毛病,那用了它自觉强身健体也是可能的。 但是,这东西有毒,在使用的时候是需要十分谨慎的。忌生用,忌超量,忌配伍不当,也忌与酒同服。听皮克妻子的意思,皮克已经喝过好几瓶了,即使这药水里的乌头是经过严格炮制的,这样的连续服用法也不合适,更不用说这味道闻起来——说不定用的还是生乌头! “有,有毒?”皮克的妻子骇然,不敢相信,“可是他喝了并没事……” “找一只老鼠来吧。”陆希命令。 外城区老鼠多着呢,灰羽没用几分钟就拎了一只肥大的进来,吓得屋子里的女人都一副要晕过去的样子。 但是很快她们就顾不上晕了,那只肥大的老鼠被灌了几口药水下去,先是激烈挣扎,然后四肢就麻木起来,很快就蹬了腿。 跟来看热闹的人在门外发出一阵阵惊叹,一层层地往外传话:“有毒啊!这药有毒啊,老鼠死了!” 皮克的妻子几乎软倒在地上,陆希拿着还剩一半的药水瓶,沉声问她:“这东西,到底是从哪儿买来的?” 第159章 树大招风(一)、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所谓好事不出门, 坏事传千里,等陆希回到内城玫瑰家族的府邸,她在教堂门口答应为人治病的消息, 居然已经先她一步到达了。 伯爵夫人正在生气:“一定是那些卑贱的平民, 看着露西心软,就死缠烂打!”毕竟是在农庄上长大的, 总还觉得自己跟那些贱民们亲切, 被缠上了就不忍心。 想起在长云领的时候,陆希总是优待那些奴隶,还建什么养济院,伯爵夫人就觉得自己想的非常正确——到底从小没有接受过贵族的教育,现在虽然已经是女伯爵了,还是总跟那些贱民断不了联系。 要说伯爵夫人本来也不想管这样的事, 但问题在于, 这事儿传出去, 哪家贵族还去他们的店铺里买东西啊? “露西,外面传得太难听了——”伯爵夫人感觉自己真是苦口婆心。到底年纪轻, 都不知道这事儿的后果, 一个未婚的贵族小姐, 跟那些下流的女人牵扯到一起,名声怎么会好听呢?那些贵族夫人小姐们,又有哪个愿意跟这样的事情沾上一点边? “已经有人要退掉在我们店里定的手镜了!”香皂也是销量大跌, 甚至还有人说什么用香皂洗手,会传染那种下流的脏病!虽然这是胡言乱语, 但是对他们的货物有妨碍啊, 跟贵族做生意, 名声是非常重要的, 又不是那些穷人,什么便宜就买什么,不在乎是哪个商人卖的。 陆希微笑着听完伯爵夫人的话,安慰她:“没关系。有人退订就让他们退吧,看看他们是不是能一辈子不买长云领的东西。”以为长云领只有手镜和香皂吗?呵呵了,嫌长云领脏?那就抬着神术镜子到处跑呗。真以为缺这一两个的客户呐。 “这次出门我还发现了别的好东西,您放心,明年社交季,还有更好的呢。” “是,是吗?”伯爵夫人顿时好奇起来。毕竟对她来说,带货很有成就,但能让自己出风头才是最重要的。 陆希微笑:“对。到时候给您看。保证是别人没有的。”这话真不是吹,她到现在还没发现神术布料里有与蚕丝质地相仿的,虽然冬暖夏凉的什么效果都有,但在质地上来说还都不脱棉、麻、毛的范围。 而丝制品,那就是另一回事了。陆希想起后世的绸缎晚礼服,跟现在这种硕大的裙摆风格也截然不同,穿出来绝对可以让伯爵夫人瞬间惊动全场! “那,那好吧……”伯爵夫人被新画的大饼迷了眼睛,不再纠结于货物销量受影响的事儿,反而叮嘱起陆希,“过几天的舞会要穿新裙子,你记得再试一试,有什么问题现在就改,不要到了那天再出问题。” 她指的是终于要现身人前的蛋糕裙,陆希从善如流地点头,把她给送了出去,这才关上门跟冯特伯爵说话。 “何必跟那些人搅在一起?”冯特伯爵显然对她今天的作法也不赞同,“那种自甘堕落的下流女人,也不值得你伸手。” 陆希坐了下来:“父亲,您有没有想过,如果您没有派人去接我回来,我现在会是怎样?” 冯特伯爵愣了一下,不自觉地拉紧了嘴角,半晌才说:“有很多正经的工作……” “是的。”陆希点了点头,“有正经的工作,也确实有人好逸恶劳,只想轻松赚钱,不愿意辛苦劳动,可是这样的人有多少呢?就拿我来说吧,在农庄上的时候我过得还不错,因为至少有一份产业,吃穿都不愁。”虽然吃是吃黑面包,穿也就是穿麻布衣服,但不至于冻饿是真的,而且因为露西本人机灵,还学会了一点文字。 “但是蝗灾过后,这些都没了,我们一路流浪到黑莓镇,因为生病用完了最后一点钱,萨拉养不起我,所以她就跟着过路的商人走了。”陆希顿了顿,回忆的碎片翻腾上来,露西当时的无助与愤怒历历如在目前,陆希想,如果当时是她,说不定也会跟魔鬼签订契约的,有什么比马上就要冻死饿死更可怕呢? “我愿意工作,还认得一点文字——”陆希把回忆压了下去,暗暗叹息,但愿原身那个小姑娘能够安息,“但是没有什么用,因为我是双黑,所以在黑莓镇没有人愿意给我工作。我靠去黑松林里捡蘑菇暂时活了下来,但我不知道到了冬天无法再进山的时候,我还能靠什么挣到一口面包。” 冯特伯爵嘴角拉得死紧,欲言又止。陆希继续说道:“城市里也是一样的。王都的人很多,这意味着需要工作的人也多,但是王都的工作岗位真的多吗?真的能够让每个愿意劳动的人都能有机会吗?我们进城的时候,那么多在路边等着带路的半大孩子,有几个能成功?那么多等着给商人搬运货物的男人,又有几个能赚到钱带回家去呢?” 冯特伯爵没注意过这种事。事实上他走到哪里也不需要人带路,只会觉得这些冲上来的脏兮兮的半大小子很烦,而且在街上偷窃的也多数是他们,所以他从来没想过,这些孩子也需要什么“工作岗位”。 “您想想我们长云领吧。”陆希终于把长云领作为例证举了出来,“您年年都要给青石城的人发救济,是因为什么呢?” 因为什么?当然是因为不要让他们饿死啊?冯特伯爵的话已经到了嘴边,才忽然明白过来——陆希不是问他为什么要发救济,而是问他为什么不得不发救济,为什么不发救济就会死人! 因为,是因为那些人没有工作吗?冯特伯爵低下了头。他一直以为陆希开那些玻璃工坊、盐碱工坊、香皂工坊和炼铁厂什么的,是为了赚钱,为了打造更好的武器和盔甲,为了壮大长云领,为了荣耀玫瑰家族。 但现在看来,她其实是为了——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 去年冬天好像确实没有发救济粮。冯特伯爵想起伯顿管家报上来的账,虽然只是草草一扫,但大骑士的记忆力足够过目不忘——那些支出里头,有给各工坊工人的工钱,有给奴隶的奖励,一笔笔的支出很多,却唯独没有救济的支出。 是因为有了工作的平民,也就不需要等着那点可怜的救济粮了。 要说起来,往年一个冬天过去,他的仓库里粮食和肉干都还会剩下不少,但今年虽然没有救济,仓库里却几乎空了。照这样看起来,似乎还不如救济更省钱,但是今年来王都,伯爵夫人举行的宴会上用着贵重的水晶玻璃器皿,店铺里的手镜和香皂已经赚了数千枚金币,顶得上长云领一年的税收。如果把这些金币都换成粮食和肉干,大概他的仓库都要堆不下了,更不用说今年长云领自己的粮食还会增产…… 工作岗位,原来是这么重要的吗? “平民并不都是不想劳动的懒虫。”陆希平静地说,“如果一个愿意劳动的平民却找不到工作,吃不饱穿不暖,要去偷去卖,那么父亲,这不是平民自己的罪过,而是领主的错误。” 领主的错误!这句话像针一样刺了冯特伯爵一下,因为他也是领主。他想训斥陆希一句,但话到嘴边又化为了沉默。 屋子里像个坟墓似的,过了一会儿冯特伯爵才说:“但是你这样做,教会一定会注意的。” “我想不会所有的人都愿意去长云领的。”陆希犹豫了一下,“我知道这样做不太合适,但我不能什么也不做。”说到底,她做不了高高在上的贵族领主,她也是这些平民当中的一员,只是她比他们更幸运一些罢了。 冯特伯爵点了点头:“那你就按你的心意做吧。反正教会一直都看我们长云领不顺眼。只是这么一来,以后你在舞会上大概更要做壁花了。” 这等破事谁在乎啊…… 反正只要冯特伯爵不反对,陆希就觉得肩头上轻松了很多,起身打算出去,却听见背后冯特伯爵慢慢地说:“露西,你心里还是怪我的吧?” 呃——这个问题就很难回答了。 陆希本人当然没什么怨恨的,甚至对冯特伯爵这倒霉的婚姻生活还有点同情,但她大概没资格替露西原谅这个父亲,毕竟如果没有她跟海因里希签订的契约,冯特伯爵大概到现在也不会想起这个私生女来。 左右为难了一会儿,陆希终于还是说:“您可以当我在黑莓镇的时候已经死了,现在在您面前的是个陌生人,我们可以重新认识。” 背后半天没有声音,于是陆希轻手轻脚地溜出去,把门关上了。 这个回答显然是会让冯特伯爵不快的,但陆希又实在不能痛快地说一声“我不怪你”,所以叹息一下,就迅速把这件事扔到脑袋后面去了,她有太多事要做呢,比如说蚕茧,再比如说治病,再比如说——我去,怎么忘记了乌头药水的事! 冯特伯爵正在椅子上坐着出神,门忽然又被推开了,陆希嗖地伸进头来:“父亲,还有一件重要的事!” 算了……冯特伯爵看着陆希有点心虚又有些期待的表情,缓缓地吁出一口气——已经过去的事情谁也无法改变,还是往前看吧。 不出陆希所料,乌头药水的事儿散播开来,比她要给下贱的平民治脏病,更让贵族们心惊——毕竟平民死啊活的跟他们也没多大关系,还是自己喝进肚子的东西更重要! 拜耳子爵从后门溜进了海格勋爵府上,满头是汗:“已经有几位大人在追索药物来源了……” 说真的,他也没想到这个壮阳药水卖得这么好,好几位大贵族竟然都在私下里用。 金币滚滚而来的时候感觉很好,现在被追究起来就没那么好了。 “子爵大人不必着急。”轻柔的声音传过来,一杯菲诺酒送到他的面前,来人将另一杯酒放到海格勋爵面前,从容地收起银盘,“那种药水确实能治病,而且只要不是一整瓶喝下去,不会出事的。”当然,日积月累的话,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拜耳子爵看了她一眼。他当然认识这个女人,外面的人只知道她是海格勋爵府上的女管家,但他却知道,这位女管家当初就是在他的晚风岭被海格勋爵看中的,当时,她已经是有夫之妇了。 海格勋爵这是什么毛病,为什么就喜欢有夫之妇呢? 不过拜耳子爵也得承认,这位名叫莉莉丝的女管家确实美貌,虽然是个双黑,但那细腻的肌肤,窈窕的腰身——迷失之地的血脉似乎能让女人长葆青春,莉莉丝已经三十多岁,但比起那些同龄的贵妇——比如说他自己的夫人,她甚至都还无须用妆粉来掩饰自己的皱纹。 不过,他真不知道,莉莉丝居然知道药水的事? “那种药水是我配置的。”女管家似乎看出了他的疑问,微微一笑,“所以效果如何,我是最清楚的。” 居然是她配置的?拜耳子爵脑袋里迅速跳出几个词:东方,草药,女巫…… 但他最终都给压下去了,管她是什么人,药水挣了钱不是吗?所以现在的问题是——已经有人质疑药水,并且用老鼠做了试验了! “老鼠?”女管家仍旧微笑着,“老鼠跟人怎么可能一样呢。再说老鼠也不是中毒而死的,是因为被灌下的药水太多,所以撑死了。如果强迫人吃下一头大象吃的东西,人也一样会死的。而且使用药水的大人们只喝一口,又有解决的方式,怎么会有事呢?” 原来是这样……拜耳子爵松了口气。说实在的,最近他也曾经用过几次那个药水,感觉确实是很有用,所以听说药水有毒他才急了,那不是连他都要中毒吗?现在听女管家这样一解释,他总算可以放心了。 不过,即使有这种解释,恐怕药水的销量也难免受到一些影响,毕竟总有胆小的人,是半点风险也不敢冒的。 并且,如果药水被质疑,那烟丝恐怕也……毕竟两种东西他们是一起出售的,人们难免会把这两样联系在一起想啊。 莉莉丝听着他说完,又微笑了一下:“这个,子爵大人就更不必担心了,没有人会不喜欢那种烟丝,即使暂时受到一些抵制,过不多久他们还是会来买的,因为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是吗?拜耳子爵倒是不抽烟斗,但他记得他手下的中级骑士仿佛是很喜欢的。 “好了。”海格勋爵把玩着莉莉丝的手指,对拜耳子爵道,“沉住气,就照莉莉丝说的去做,过一段时间客人自然会回来的。” 拜耳子爵连忙答应了一声,又小心翼翼地说:“但是如果有人要求退货,可能一时会周转不灵……”毕竟他得来的钱八成都交给了海格勋爵,一旦退货的人稍微多一些,他手里的钱就不够用了。 “不是还有宝石吗?”海格勋爵并没有给他钱的意思,“多出几块宝石就行了。” 宝石的销售情况确实不错,可是那个矿现在已经在长云领的领地之内了啊…… “生荒地有谁会盯着。”海格勋爵不太耐烦。最近国王追查那个女仆的动作很大,而且还有意无意地指向了他——他知道国王没有证据,只是在找借口除掉他而已,但是对一国之君来说,没有证据,难道不会制造证据吗? 所以他这些日子真是谨言慎行,绝对不能让国王抓到半点把柄,而且还要做好准备,万一国王真的发起疯来向他动手…… 这个时候,他怎么可能再去操心什么退货的事。你见过装进自己口袋里的金币还能再掏出来给人的吗?再说,他手里也没有多少钱,毕竟他要培养自己的势力,难道不要花钱吗? “现在长云领的人都在王都,正好挖矿。”海格勋爵不耐烦地说,“而且那个女伯爵不是多事吗?那就把消息散播出去,王都里得脏病的人可不少,她愿意治,就都让她带走好了。这样闹起来,长云领还顾得上生荒地那点破事吗?” 拜耳子爵得了指示,高高兴兴地离开,海格勋爵的脸色却仍旧没有缓和。他不能跟拜耳子爵说自己现在处境不妙——这种人的忠心,他可不相信,但不说,却不代表这件事就没有了…… “那些人真的离不开烟丝了吗?”他头也不抬地问。 女管家仍旧温顺地站着,任由他把玩自己的手:“过一阵子大人就能看到他们继续购买了。” “可是那不够!”海格有些焦躁,“国王也用了,可是也只是喜欢,并没有一天都少不了!” “当然,因为烟丝并没有那种效力。”女管家的声音都还是那么轻柔的,“烟丝并不是惑人心智的魔药。” 海格抬头看着她,眼神阴鸷:“你真的不知道那种魔药的配方?” “我其实并不太相信真有那样的魔药。”女管家从容回答,表情没有一丝变化,“毕竟我也没有见过。” 海格盯着她看了半天,才说:“那么,那些笔记里有吗?” “我不知道。”女管家轻松地说,“那么多笔记,我也只是翻看过一点而已。” 只翻看过一点,她就能拿出壮阳药水和那种烟丝…… 海格勋爵阴沉地又盯着地面看了一会儿,终于下定了决心:“从今天晚上开始,你到三楼来看笔记吧。” “那也不一定能找到。”女管家却出人意料地给他泼了一盆冷水,“我知道大人一直不放心我,那又何必冒险呢?我倒知道一种毒药,是银器验不出来的。” 海格嘴角抽搐了一下。直接毒死国王?他倒是很想,但他无法接近国王啊。能在朱丽亚公主身边安插人手已经是极限了,国王把自己和乔纳斯王子保护得严严实实的,他并没有向国王下毒的途径。 至于冒险……这个女人已经在他身边呆了十年,为他出了不少主意,如果她另有所图,那银器验不出来的毒药不是正好用在他身上吗? 海格觉得自己后背有点发凉——这个女人竟然还知道那样的毒药,假如真的有心,岂不是早就能毒死了他?迷失之地来的女人,真的是——即使不是女巫,也太危险了。 只是,这样又聪明又漂亮又识趣的女人,他可真舍不得放手。既然她知道那种毒药却没有对他下手,应该是确实已经忘记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倒向他了吧?毕竟十年了,那两个人早死了,该怎么选择,聪明人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