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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 第132节

    好在陈荷塘这人力气大,这才制住,把鱼放回到木桶里面,这才惊觉,那木桶竟然装不下。

    只能,扔在了冰面上,不一会的功夫,那鱼便被冻住了。

    绵绵觉得好奇,过去摸了摸,冰冰凉,滑滑腻腻的,她忍不住瞠目,“好冰。”

    说完,又想去大冰窟窿那捞鱼,陈荷塘想了下,这不安全。

    于是,便又拿着镩子,砸了一个巴掌大的小洞来,将将够把小葫芦瓢给放进去。

    他喊着绵绵过来,“绵绵,你来这里舀鱼。”

    洞小,相对来说,小鱼过来的概率比大鱼大一点。小鱼过来了,刚好被绵绵给捞起来。

    绵绵一看,顿时高兴了,转头去看沈美云。

    沈美云想了想,“就蹲在这里玩,不要跑远了,妈妈随着舅爷爷去捡鱼。”

    回不去了。

    这鱼实在是太多了。

    这一阵折腾,足足捡了两大桶的鱼,到了最后,竟然是一点水都没放的,直接就是鱼头打鱼尾叠着放。

    就这,冰面上还被丢了不少,那是放不下的,陈荷塘打算把这一担子挑回去后。

    在拿个麻袋来装鱼。

    就这样,回去的时候,陈荷塘挑着一个重担子,沈美云用着草绑着鱼鳃,一手提了一个大花鲢。

    连带着绵绵也不例外,她手里用着草绳绑着,一串三条小鲫鱼,走一路,提一路。

    别提多高兴了。

    “妈妈,我下次还要来抓鱼。”

    绵绵像个小花猫,但是却笑的极为高兴。

    沈美云心情也好,只能说抓鱼这种活动,真适合释放压力,尤其是那种来了就回不去的感觉。

    太畅快了。

    她便痛快的答应,“回去洗把脸,把棉衣给换上了,我在带你过来。”

    旁边的陈荷塘看到这一幕,忍不住笑了,“我当年带着阿远来抓鱼的时候,也是这般教育他的。”

    这话一落,他的脸色便黯然了下去。

    他的阿远啊,已经走了十多年了,在也没了音信。

    只是,今天这一幕,让他再次想起来了对方。

    沈美云听到这,也不在笑,而是拍了拍陈荷塘的手。

    一行人安安静静的到了家里。

    只是,刚一到家,就看到篱笆园门口,蹲着一个默默抽烟的男人。

    第37章 穿越第三十四天

    那男人似乎也注意到了从外面过来的人,顿时掐灭了手里的烟,抬头看了过去。

    先是看到了沈美云那一张过于明艳动人的脸,他眼里闪过一丝惊艳,随即,目光定格在绵绵身上,绵绵身上因为抓鱼,导致有一层泥,脸上也是小花猫的样子。

    这让林钟国下意识地皱眉起来,连带看着沈美云的目光都有几分苛责。

    “你是绵绵?你是怎么照顾孩子的?”前者后者,都带着几分上位者的威严和挑剔。

    这话一落,沈美云下意识地把绵绵给挡在身后,说实话,她很不喜欢对方的语气和目光。

    那目光透着几分势在必得,就好像绵绵是他的所有物一样。

    这让沈美云下意识地皱眉,她没回答对方的话,而是化被动为主动,“你是?”

    这就是成年人之间的试探了。

    林钟国听到这,很不悦,“我来找沈美云和绵绵,是我先问的问题吧?所以你先回答我。”

    都是成年人,他不是没看出来,对方眼中的警惕。

    看到对方这种嚣张的语气,沈美云忍不住笑了,那种笑是不达眼底的。

    “你不说你是谁,对方为什么又要回答你的问题?”

    “请问别人是欠你的吗?”

    这——

    林钟国的脸色顿时沉了下,他的资料里面显示,他女儿的养母,是一个性子软,容易拿捏的人。

    但是,这第一个回合打交道下来,看来资料并不真实。

    就对方这样的,绝对不是性子软这么一个性格。

    林钟国思索了片刻,便换了对策,“是这样的,倒是我的不是了,我先来做个自我介绍。”

    “我叫林钟国,是林兰兰的父亲,也是绵绵的父亲。”

    这话一落,沈美云顿时明白对方是谁了。

    是——林钟国。

    书里面林兰兰的养父,也是绵绵的亲生父亲,当然是原先的那个绵绵。

    而不是她女儿沈绵绵。

    这里面区别很大了。

    但是,这件事只有沈美云一个人知道,外人都是不知道的,甚至,她父母都不知道。

    那么,林钟国这又是几个意思?

    来抢孩子吗?

    几乎在对方说完话后,他的目光便再次转移到了绵绵身上,绵绵抱着一串小鲤鱼,糊着的满身泥巴。

    看不清真正的面容,这让林钟国下意识地皱眉,“我女儿,在你这里,就是过这样的日子?”

    他林钟国的女儿,合该像是林兰兰那样的,自小在家千娇万宠,而不是像个泥巴小娃娃一样,风里来雨里去。

    过这种小可怜的日子。

    沈美云听到这话,差点没被气笑,“你女儿?谁是你女儿?”

    “这位同志,饭可以乱吃,但是话不能乱说。”

    上来就说他女儿,谁给他这么大的脸?

    说完,根本不去管林钟国是什么反应,便直接让陈荷塘领着绵绵进屋了。

    陈荷塘有些担忧,他已经放下了手里的扁担,撸起袖子,瞧着但凡是林钟国敢动沈美云一下。

    他就敢去打的林钟国满地找不到牙。

    还别说,陈荷塘这样的人,天生魁梧的个子,一身煞气,就这般竖着八字眉,瞪着铜铃一样的眼睛时。

    饶是林钟国也遭不住,他有些恍惚,这人是谁?

    资料里面好像没有显示啊。

    意识到林钟国似乎有些惧怕自己,陈荷塘便冷淡地看了一眼,随即朝着沈美云说道,“有事情喊我出来。”

    显然,他也知道这人和绵绵的身份,怕是有关系的。

    这种场合,不建议让孩子听了。

    沈美云嗯了一声,目送着舅舅和绵绵进去后,她这才转头看向林钟国。

    “谈谈?”

    “谈谈就谈谈。”

    两人没在院子内,怕绵绵偷听,于是,她领着林钟国去了,篱笆园的灌木丛。

    也是上山路上的林间小道。

    “说下你的目的吧。”

    沈美云单刀直入,她是温柔的,是漂亮的,但是那一双眼睛盯着人的时候,却让人能够感受到,这双眼睛的主人,干净利落,甚至是那种有主见,极为聪明的那一种。

    而林钟国现在便是这么一个反应,他没想到自己女儿的养母,竟然如此聪明。

    按理说,二十岁出头的大学生,是最好糊弄和解决的。

    但是,沈美云不是,光看着那一双眼睛,就知道她是个极为聪明的人。

    这让林钟国觉得有些棘手,他沉默了片刻,发现和聪明人打交道,如果绕弯子的话,对方也会跟他绕弯子。

    因为,大家彼此都心知肚明。

    于是,他也就直说了,“我要来接回我的女儿。”

    沈美云没有直接去否定对方,而是问道,“接回去呢?你会送走林兰兰吗?”

    身为真假千金,不送走假千金,又让那个真千金以为何种位置,在那个陌生的家自居呢?

    果然,沈美云这话一问,林钟国就直接否认了,“不可能。”

    林兰兰也是他们家的孩子。

    养了五年不说,更别说,林兰兰聪明,有福气,生得好,还和周参谋的大儿子,两人从小的青梅竹马。

    几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将来的林兰兰一定会嫁的不错的。

    林钟国和周参谋从小一起长大的情谊,在随着时间的飞逝,已经快慢慢消散了。

    他急需要有一一个人,在部队帮忙继续把这一层关系给续上。

    不为别的,就为了朝廷有人好办事。

    将来好和部队的这门采购生意,继续做下去。身为当事人,他是在知道这一门生意有多少油水的。

    所以,和周家的关系,他势必是不能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