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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来的一根结实木棍,在手上掂了掂。那个傻乞丐害怕得抱头蹲在地上,直往后缩,不断发出令人心碎的悲鸣,可另外两个人已经毫不心软地抓住了他,强行伸直了他的腿。 “不要,呜……” 为首的汉子露出狞笑,木棍挟带沉重的风声,朝傻痴痴腿上狠狠砸去—— “啊!” 第23章 辰夙忍不住惨叫。 方才,眼见傻痴痴受人欺负,他立时红了双眼,想也不想,疯牛一样朝那手持木棍的汉子冲去。那几个人一时呆愣,被他打翻了一个,为首那个也叫他一拳揍得鼻血长流。 辰夙自幼习武,于骑术箭术颇为精通,故而一时不落下风。只可惜好景不长,他毕竟不是话本里以一敌百的大侠客,又生着病,等其他人反应过来,就开始围着他痛殴了。 从小到大,辰夙从来没被人这么打过,都是他这样打别人的时候居多,这次可全还回来了。一身武艺半点使不出,刚抬起头就被人狠狠压下,拳头如雨点般落在身上,喉咙里渐渐冒出令人作呕的腥甜。 还好被揍的是他,要是换成傻痴痴,这一顿就得打个半死。辰夙庆幸地想。 他把呆若木鸡的傻痴痴护在身子底下,忍着那些人对自己的踢打,同时抓紧时机,大喊自己是太守之子李伯之。 这个名字发挥了作用。 那些人见他说得有鼻子有眼,虽然将信将疑,可到底不敢下狠手,最后剥下辰夙那件看起来相当值钱的外袍,在他身上狠狠啐一口,终于扬长而去。 “呸……”辰夙吐出口中血沫,先用手抹了把脸,发现没怎么变形,就抬起身得意洋洋地对傻痴痴道,“那些人被我吓跑啦,怎么样,你看我厉害吧?” 傻痴痴傻傻看着他。透明的泪水慢慢从他的眼睛里溢出来,一滴一滴落下,在尘土中开出冰晶雕琢的花。 “你哭什么,吓到你了?”辰夙皱了皱眉,正要开口,可傻痴痴温热的手已经轻轻抚上他的脸颊。 “变、胖了……”傻痴痴哭着说,“好胖……痛……” 辰夙想说这不是变胖,这是被人揍肿了。可这样承认实在太丢人,而且——而且这是傻痴痴第一次为他哭。 不是被他欺负、被他吓唬到哭,而是因为担心他、因为怕他疼才哭的。 “这点小伤,我才不痛。”辰夙扭过头,不知道为什么,他眼睛热热的,只好拼命不让自己在傻痴痴面前落下泪,装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哼,这次只是他们运气好,等我、咳咳,等我风寒好了,一个打死他们十个都不止!” 傻痴痴并没有被安慰,还在吧嗒吧嗒直掉眼泪,不断朝他的脸“呼呼”吹气,好像这样就能让他不疼了似的。 辰夙还真觉得不太疼了。 他的胸口好像被什么轻盈而快活的东西充满,带着他几乎要飞起来。他今天亲自找到了傻痴痴,保护他不被别人欺负,还得到他关切的“呼呼”——这比自己欺负他还有意思,就算之前在床上弄得他哭出来,也不如现在一样快活。 一刹那,辰夙就把之前被人挤、刚才被人揍的事情全忘记了,今天变成了一个顶好顶好的日子,他暗自决定要牢牢记住。 “我是为了保护你才变成这个样子的,你要照顾我,直到我好起来,知道吗?”辰夙抱着胳膊,摆出一副挺了不得的派头,“如果你没有住的地方,就要跟我回府。” 他本以为可以就这样把傻痴痴弄回家里,可出乎意料的,傻痴痴的目光亮起来:“有的,有住的。” 第24章 一个傻乞丐,怎么会有住的地方呢? 辰夙百思不得其解,他一直觉得乞丐都应该在大街上睡觉。而更令他郁闷的是,傻痴痴住的地方离这里还不远,是一间四面漏风,破了房顶的废屋。 傻痴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等到日头偏西,光线转暗,终于将走不动道的侯爷搬回住处。像是带回了一件大而无当的华丽家具,他有些发愁地看了一圈,似乎不知道该将辰夙安置在哪里。 辰夙也在东张西望地打量。 屋里空空荡荡,只有一个倒在地上的缺了门的大柜子。里面铺着厚厚的稻草,还有个盛在破碟子里的蜡烛头。辰夙正猜想这个东西是做什么用的,就感觉傻痴痴用力支撑着自己,朝柜子的方向走。 不祥的预感应验了,辰夙被放进了柜子里。傻痴痴从稻草里摸出半个冷掉的饼子塞在辰夙手里,把一层又一层破烂的棉絮盖在他的身上,又给他点上了蜡烛。 “睡醒,就好了。”傻痴痴拍着他安慰。 虽然没有柔软的大床与温暖的食物,但被阳光晒过的稻草非常舒适,饼子也足以饱腹,积攒了许久的棉絮能抵挡漏进来的寒风,而昂贵的蜡烛则可以让人在黑夜里不那么害怕。 傻痴痴已经将自己拥有的全部都奉献出来,他对辰夙的康复满怀信心。 辰夙呆在脏兮兮的柜子里,用两个指头捏着那个又干又硬的高粱饼,只觉浑身发痒,恨不得立马跳出去。可他身上疼得不行,毫无力气,更要命的是,傻痴痴还在用混合着期待和担忧的目光看着他——这让他觉得,自己哪怕露出一点点嫌弃的表情,都会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 在遇见辰夙之前,傻痴痴就这样活着。每天从这个歪歪的衣柜里醒来,小心翼翼穿越半个城池,走过无数条杂乱的道路,跑到王府附近,一直呆呆坐到日暮降临。他有时候能从好心人那里得到一些吃的果腹,有时候能拿到一些施舍。可是他既缺乏保护它们的力量,又没有藏好它们的头脑,总是什么也留不下。 辰夙知道傻痴痴以前的日子一定不好过,但他从来不知道,一个如此弱小又善良的人,需要怎样努力才能挣扎着活下去。 他想问傻痴痴为什么要把银子给善堂,随即又打消了念头。 只一日不见,傻痴痴的衣服已经变得脏破不堪。外面的斗篷没了,里面的棉衣破了好几个洞,絮子露出不少。而他本人,头发和脸也已经脏得看不清本来面目。 单凭傻痴痴自己,怎么可能保得住这笔钱呢?还好傻痴痴很傻,自己吃不饱,也要把钱送给别人。不然,突然得了银两和好衣裳,他很大可能不是让人骗,就是被人抢,或者干脆叫人杀了,扔到谁也找不到的地方去。 辰夙不禁有些后怕。他不知道自己此时脸上是怎样的神色,可傻痴痴已经变得更加不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