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耽美小说 - 文科学渣的古代种田生活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11

分卷阅读111

    。

    百里宜也就是说说罢了,他似乎也并不觉得无聊,每天忙里忙外的,沈歌甚至不经常看到他的身影。

    这一日,沈歌与荀飞光从山上打猎回来,却见百里宜带着一行抬着精致檀木箱子的仆从回来。

    沈歌问,“此乃何物?”

    “先前二老爷给我的那些饰物图册,有一部分老师傅们已做出来,二老爷您看合不合心意。”

    百里宜说着便开箱。

    箱子内的饰物比沈歌想象中的还要美许多。

    金灿灿的金饰,流光溢彩的宝石饰物,件件都极具冲击力,哪怕身为男子的沈歌,见到这些美丽的饰品也不由心动不已。

    这些饰品这样美丽,即使一件件摆出来,也全无庸俗的市侩感,反而好似一件件艺术品。

    沈歌作为这些饰品图纸的提供者,第一眼望过去,有种难以置信之感。

    “老师傅们也太厉害,比我想象中的好多了。”

    荀飞光也点头,“东西做得不错。”

    “要卖的东西哪能不做好一些。”百里宜笑嘻嘻。

    第二日,百里宜在坤究县内又开了一家银楼。

    这银楼先前也是一家卖饰品的银楼,不过因为经营不善,苦苦支撑几代后终究还是倒闭,被百里宜接手。

    银楼里的柜台伙计等都是现成的,百里宜却没要,而是按自己的心意重新换了个遍。

    大修来不及,楼内只是抬了不少装饰进去,地上全铺满来自草原的地毯,半分地面都不露。这地毯还每日一换,时刻保持着整洁。

    沈歌去看时,银楼里头已焕然一新。无论是墙上挂着的字画,大扇大扇引入光线的窗户,还是脚下柔软的地毯,都颇有他前世那些高档店铺的意味。

    银楼内的装饰不必说,伙计更是杰出。

    不知百里宜从哪儿拉来的小伙子,一水俊俏无比,站在那里看着极为赏心悦目,哪怕同为男子,也不禁多看他们几眼。

    伙计们并非草包,个个能说会道,对待客人时态度拿捏得恰到好处,既不会过于殷勤有失格调,也不至于太过冷淡赶客。

    除伙计外,店内还有几个人高马大的青壮,专为震慑宵小而设。实际上伙计们俊俏归俊俏,个个也都身怀武艺,等闲人要是有甚歪心思,过来此处绝对讨不到便宜。

    新张大吉那日,百里宜请了一队舞狮队过来,敲锣打鼓地从这头热闹到那头,整个坤究县的人都被吸引过来。

    那些聚集在坤究县无所事事的贵人富户们听闻这个消息,大多都来过银楼内一观。

    沈歌拿出的图样十分精致,老师傅们的手艺也好,加上难得的材料,基本来银楼内的人都掏过腰包。

    沈歌看到这盛况,心头有些担心这些图样会在第一时间被人复制而去。

    百里宜却道不必担心,“大银楼不敢得罪我们,省得自砸招牌,小银楼又不成气候。何况几个大城如京都,淮扬等我已备好分店,待我们这的客人一动身回去,那头的分店便会开张,怎么着也抢不过我们,相反还能把名声扩散出去。”

    沈歌看着手上短短三日便有净利一万两千两的账本,再次感慨百里宜实乃人才。

    “荀哥,百里大哥这等人才你是从哪里找的?”

    “韶信与百里宜他们都是孤儿,先前我父亲还在时,收养过不少这类孩童,没甚能力的去做小伙计,有能力之人大多走出来成为各方掌柜。他们几个便是其中杰出之人。”

    不仅荀瓖玉使人收养过小孩,荀飞光现下每年仍会留出一大笔银钱,使手下收养没爹没娘的孩童,有读书天赋的便送去读书,根骨好想学武的让去学武,百里宜他们也没少带着八九岁的儿童满大燕跑。

    这些儿童收养起来荀飞光也不让他们改性更名,只不过养出来的孩童大多就留在荀家,吃荀家这口饭的同时也回报荀飞光。

    这么多年,荀飞光从未苛待这帮孩子,故而荀家每年都会有新血流进来,生生不息。

    沈歌听后心中十分感慨,在这个允许买卖奴仆的年代,荀家只是收养孩童,而不直接买奴仆进来养,实在厚道。

    整个坤究县现下极为繁荣,街上十个人走过,起码有两人与荀家或者说荀飞光有关,这股繁荣就是荀家带来的。

    有人在能收税,有商铺开张也能收税,这些都是政绩。

    坤究县的县令指示手下捕快高度重视这些,无论如何都得将县城内的秩序维持好。若有纨绔流氓,不必多说,一律将人押送到衙门。

    一时,整座县城风气一清。

    县城风气清,人也多起来,生意便好做许多。县内县外的老百姓,只要踏实肯干的,这些时日都挣了些小钱,补贴家用。

    这一切都是荀家带来的,故荀飞光与沈歌的名声一时极好,原本还有些看不惯他们的声音在暗地里流传,待大家将钱挣到,就没人顾得上两男子成婚是否合适。

    纵使有人强辩,也会被堵回去,“两男子成婚实行这么些年头,从前朝便开始,怎么不见你去反对?”

    “人成婚关你一外人何事,没看圣上都下旨赐婚了么?”

    “我看还是莫说酸话,先将自个顾好罢。”

    在这种基调下,沈歌与荀飞光的婚礼终于来临。

    在大婚前两日,沈歌搬回家中住着,胡青言陪他,一起住在沈鸿存夫妇留下来的老屋之中,沈歌将会从这出发,被迎去荀家庄。

    婚礼当日,沈歌一大早便醒来,怎么也睡不着。

    绿枝带着一众丫鬟天未亮便赶过来帮他上妆,步莲则留在荀家庄顾荀飞光那头,大红的喜服早便洗好熨烫好,挂在一旁的架子上等待主人的临幸。

    一时间,整个沈家村喜气洋洋,无数陌生的面孔汇聚于此,都带着笑容与祝福前来,参加这个万众瞩目的成亲礼。

    第64章 成亲

    沈歌两辈子来第一次成亲, 一成亲便与男人成, 实在刺激得不成, 沈歌一想起,胸腔里那颗心便跳得极快。

    吴予时与萧思远在一旁陪着他, 两个已成亲的男子同样极为紧张,在一旁看着沈歌, 一会进来一会出去,也不知在看些什么。

    蛮子全程默默陪着他夫子, 有什么事第一时间主动去帮忙。

    绿枝给沈歌用了些口脂, 让他看起来能更精神一些,眼底下些微的青黑色也用脂粉遮掩住。

    快到吉时, 胡青言走进来。

    沈歌猜他舅舅应当有话要说, 忙朝绿枝几人使个眼色。

    众人默契地离开,将空间留与沈歌与胡青言甥舅二人。

    “舅舅。”沈歌叫了声, 一身正红喜袍的他显得格外清俊, 令人移不开目光。

    这般杰出俊美的青年,正是他妹子的儿子, 胡青言望着沈歌, 眼底禁不住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