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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云雾。他位居太微仙尊,素来性冷寡言,不怒自威,即便是我,也很少看见他眼神温软的模样。而此刻,他在床边守了晋蝶四个时辰,却毫无倦意,声音比哄孩子入睡的父亲还要轻柔。 “我可是……要死了……”晋蝶嘴唇苍白地说道。 “有我在,你不会死的。” 流苏帐垂下,把帐内外隔成两个世界。我站在帐外望着他们,手中的药汤半个时辰前冒着热气,都被我端成了凉的。但我感觉不到烫。毕竟我已失去三感,没了仙元,没了心跳,魂与身子又分了家,闻不到逸疏房内的金蟾啮锁焚香,再无法为这味道脸红心跳,只能看铜龙漏中玉兰水一滴滴落下,奏起我这一生的倒计时。 “逸疏,我不怕死。我真不怕。一个女子活得再久,若是得不到心爱之人的垂怜,活着也毫无意义……我只担心肚子里的孩子。”说到此处,晋蝶脸颊朝外侧了侧,仿佛在看向帘外的我,“在我这短暂的一生中,能怀上你的孩子,已是三生修来的福分。只要孩子无恙,哪怕现在死去,也不再有遗憾。我唯一的遗憾,便是令你与羲岚姐姐有了裂痕。毕竟,她才是你的正室……” 我一边拨着汤药,一边浅浅笑了。这话说得颇有水准,我想为她鼓掌三次。其实,晋蝶出身有些低微,即便没有我的存在,她再修炼万年也不可能当正室。可逸疏就是迷恋她。曾有人背后偷偷议论过:“太微仙尊虽坐享齐人之福,口味却甚是专一,妻妾情与貌,俱相似,不过妾是小家碧玉,妻是天人之色,仙尊却独独爱那妾,有趣,有趣。莫不成真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 我也想不通,都说以色侍人,色衰而爱驰。我的色还正值巅峰爱就驰了,有点违反天地之化。为此,我特意问过挚友子箫,说男子好色这一说,到底靠不靠谱啊。他说,爱可令一个男人怜惜一个柔弱女子至此,宁可不顾三纲五常、背负骂名,也要把最好的给她。我有些明白,又有些不明白,毕竟他答跑题了。但看他解释得那么俨然,想必是亲身体验,不太好揭他伤疤,只好点头说,深刻。 “还说那么一通毫无意义的话。快休息,我去命人为你熬药。” 与别人对话时顺理成章地跳过我,早已变成逸疏的习惯。他转身时手被捉住,晋蝶眼中溢满泪水,手腕细得仿佛一折就断:“我死了以后,除了羲岚姐姐,你可以晚一点点再爱其他人么。” “我不会再爱任何人。” 她又一次把脸侧向我的方向,悲哀道:“羲岚姐姐可以,她是我此生唯一敬佩的女人。自打我入了九霄殿,她从未对我说过一句重话,而且没有夫君的宠爱,她依然可以活得坚强大度,坦坦荡荡,换我是做不到的。我若没了夫君,那跟死了也没什么区别……”说罢又哭了起来。 良久,逸疏才缓缓道:“羲岚是自由的,她可以和别人在一起。” 听见这句话,我脸上还是挂着笑,但碗里的汤微微颤抖,煮沸的水一般。其实这没什么好介怀的。他不是不曾对我动情,不过把心撤回来给了别人而已。不必介意,真不必介意。 逸疏背帐而坐,背影漠然而疏远:“我不会爱羲岚,也不会碰她。” 一时殿内只有暖香醉人,一双夜蝶飞入堂,在猩色画屏上稍作停留,又娉婷离去。活了三千多年,我第一次知道,人真能听见心碎的声音,即便这颗心已经寒冷如冰,而且也不再跳了。 我把药碗轻搁在案上,转身施法,烟袖轻扬,飞出九霄殿。 途径万里星河,踏碎满溪琼瑶,我在龙腾谷中点燃了红莲之火。见火势越烧越旺,莲瓣随着火舌一朵朵落下,我只觉得如释重负。毕竟,我也不完全输给晋蝶,最起码我还是比她狠。爱得比她狠,对自己发狠的程度也比她狠。我觉得,自己是个真娘们儿。 这时,逸疏的声音自极远处传来:“羲岚,你疯了么?” 我诧异地回头,见他正以光影之速追来,用万里传音道:“你进去会即刻灰飞烟灭,冲动也该有个度!退后!” 我的思绪中有短暂的空白,正想着如何开口,却听见他的声音冷静得骇人:“慢着,你的仙元去了何处?” 他倒是提醒了我要紧事,脑子空白也无用。晋蝶是凡胎飞升,而他是仙中仙,俩人不仅门不当户不对,连寿命也不怎么匹配。奈何他俩又爱得水乳.交融,整得我经常觉得,我这第三者,不,第四者的存在,实在是对不起他俩。后得知晋蝶下仙母体承受不住上仙后嗣的负荷,导致她寿命将尽,我总算想清自己该如何选择。 我在三昧真火中煎熬了七七四十九天,忍受堪比十八层地狱酷刑的身元分离之苦,把仙元提出交给了徒儿。明早他会以仙术将之渡入晋蝶体内,她便能继承我的仙力、寿命与正室之位。 当然,我可不是为了他俩能幸福。自盘古开天辟地以来,上界未曾有过安宁之日,高位仙族之间尔虞我诈,危机四伏,还得防着魔族兴师来伐,逸疏有本事却过于耿直单纯,与胤泽神尊曾经的从属关系弊大于利,若想太平度日,须得有继承人才行。可以我跟逸疏的关系,再过一万年也不会有子嗣。我这样做,对所有人都好。 仔细回想这一切前因后果,我也不后悔。 生如纸,人如画。纸会枯黄,但即便被焚烧成灰,墨也不再消失。每一笔都是自己画上去的,既已种因,终当结果,是好是恶,也唯有自己承担。 我只是不明白,命运、他人、自身,终其一生,究竟何为真实,何为虚无? 我又看了一眼逸疏。从他不再爱我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奋不顾身奔向我。 我觉得小心肝儿受不住,有些嫌弃自己的软骨头。毕竟,在这饱受折磨的四十九天里,我曾想,我确实快死了,但也不会祝福他们。若没那孩子,或许还可以放把火让他俩去当烤鸳鸯。 可直到此刻即将与他永别,我才恍然大悟,原来爱一个人,真的只要他幸福就好。 我希望晋蝶母子平安,她早日康复,把逸疏照顾好。这几千年来,逸疏一直对自己太苛刻,而且越来越消瘦了。虽然他不再需要我的关心,但看见他日复一日挑灯夜读,时常睡不足俩时辰,深夜便穿戴整齐,端坐正殿等候天亮上值……我总是担心他的身子。希望晋蝶和孩子能改变他,不要让他那么操劳,为他抚平沉睡时紧皱的眉,多给他快乐,多使他笑。 只要他的妻子能做到这些,是不是我,其实无所谓。 不过,我可是北落仙子羲岚,这番言语会破坏我俊美飘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