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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支好笛子! 听见这话,他缓缓颔首,唇边带上一缕笑,仍是摩挲着手中的笛子。 笛子由湘妃竹制成,黄底红斑。它刚被主人用油擦过一遍,阳光照射下,表面镀着一层陈旧器物特有的浆。一团团红斑纹包裹在里面,像是干涸的血迹凝结在笛身。 主人的手指久久停留在那些红痕上。 “谬赞了。” 年轻的医师感到心虚。他与对方均知那句赞美只是客套之辞。这支笛子,由于主人的精心保护,看上去很有点古朴的雅意。可它的尺寸实在是过大了,足有男人的一截手臂长,比一般笛子粗了一圈。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这笛子,比起用来吹奏,更适合被握在手里挥动。 对,挥动。然后狠狠地击打在人身上,肩膀,或是大腿。医师想起自己以前上私塾的经历,夫子手里握着一根黑戒尺,冷不丁就会给打瞌睡的人来上一记。可笛子怎会和戒尺给人相同的感觉?医师望着那些血斑一样的花纹,心底发凉,再一次忆起了幼时被击打肩膀惊醒的经历。 一声微弱的咳嗽打断了医师的胡思乱想。他赶忙将目光重新放回面前人的身上,问道:“王爷近日按时服药后,身体可还再有什么不适?” “没有。还只是犯老毛病,不妨事。”王爷道。他将身体往后移了一些,简直要陷进那张枯黄的竹躺椅里。灰衣服的仆童蹲坐在外边煎药,苦涩的气息氤氲在室内外,连医师都不自在地抽动了一下鼻翼。 王爷仍然是温和地笑。他手里的笛子尾部用红绳系了一粒指甲盖大的铃铛,银色,扁圆,一绺流苏垂在后面,仍是红色的。随着躺椅摇晃,那铃铛轻轻地响,王爷阖着双眼,似是很认真地听着那微弱的声音。 医师听见他梦呓似的低语:“老了。” 喃喃完,他又放大声音道:“你觉得余还要活多少时日?” 医师大骇:“王爷!这怎么……” “无需惧怕,本王恕你无罪,只管说实话。” 医师张口结舌:“不,不……” 王爷很失望地叹口气。 不久,他又自顾自道:“不过也快了,我已经感觉到了。”他枯瘦的苍白的手指,拈起那粒铃铛,将赤红的流苏绕在小指头上。 “你很胆小。倒算是个嘴严的人。”王爷一顿,“罢了,又有什么好盘算。半只脚进棺材的人,还遮遮掩掩的,没意思。” “王爷……” “坐,把你的药箱放下。” 王爷紧闭着的双目,此刻才缓缓张开。中央原本是黑色瞳仁的地方,蒙着一层混浊的翳。 “我盲了很久,掐指算来,已有十三年。独自生活,已有三年。百病缠身,都是些肉体上的麻烦,如今已经算不得麻烦。真叫人害怕的,是不断变差的记性。” 王爷仰头,眼睛虚虚盯着医师,道:“我必须把还记得的事全翻上一遍。再不说,我就要忘掉了。” 他眼前混沌的黑暗中,铺开了一片朱红色,是高大的宫墙。墙下灰色的方地砖,生着细小的青苔。脚步声从宫墙的另一边转到眼前,宫女和太监们弯着腰,怀里抱着书画和古董,将它们一件件摆在地上。金黄色从上方流下来,是雨后初晴会有的日光。王爷想起来了。是雨季刚过,各殿的宫人将这些器物拿到阳光下曝晒,免得受潮。他的记忆也要拿出来晾晒一番,不然生了绿霉,就看不清原来的样貌了。 他拿起一副画,上边描着一个灰色的人影。是阿全。除了他,再没人能有这样挺拔利落的背影。高大健壮的人,常因力量有余灵活不足而显得愚笨,阿全不会。阿全穿着一身黑袍子,下摆金线滚边,织出祥云仙鹤的图案。一般的影卫不会穿得这么讲究,是他特意给换的。多英俊,他的人,怎么能寒酸了。那时他觉得自己能一直让阿全这么穿,阿全一直都能这样体面英俊。 他不是不懂世事无常的道理。在他还是先皇最宠爱的小儿子的时候,他的母妃就已经告诉过他。在皇宫度过的很多夜晚,他伏在母亲的膝头,不愿睡觉,将白天经历的一堆事情和自己的感想,一并颠三倒四地和母亲叙说着。他今天又摔破了父皇的花瓶,爬上树摘卡在上边的纸鸢,夫子教的东西有很多地方听不明白。 母亲总是一边听一边梳理他的头发。卸下玳瑁护甲与缠丝银镯,贵妃娘娘用这样一双素净的手,轻轻地抚摩他的头颅。在他说话的时候,母亲一言不发。直到他真正地感到累了,双眼打架,几乎要在这温柔的力道下睡过去,才能听见母妃的声音: 鸾儿,怎么总这样地莽撞呢? 她又说: 算了。鸾儿,你就该莽撞无礼,不学无术。就算当个大纨绔——你只可当个大纨绔。 什么是纨绔? 就是大傻瓜。 我才不要当傻瓜。 大家都是傻瓜。鸾儿,母妃告诉你。这世界上第一聪明的人,是你父皇。第二聪明的人,是你太子哥哥。除了他们俩,剩下的人都是大傻瓜,只能乖乖听他们的话。 他看向母亲。贵妃娘娘的笑脸在宫灯略显昏暗的光线下显得神秘莫测。低位官吏家出身的母亲,是怎样一步步爬上如今的高位,他从未去了解过。这一刻她的微笑已解释了最根本的缘由:圣上眷顾呀! 是的,大家都是傻瓜。傻瓜怎么能将荣华富贵一辈子都把握住呢?世事无常,是对他们而言的。至少他和母妃的命运际遇,都是由第一聪明的人给予的。他,李星鸾,早早地想明白了。 所以在第一次要阿全换上新衣服时,李星鸾对阿全迟疑的态度感到很不耐烦。 “婆婆妈妈的,又不是要你脱。” 阿全甚至看也不看那衣服:“属下不配收殿下送的东西。” 李星鸾一下脸热了,更不耐烦地说:“别以为是送你礼物,你这身打扮太寒酸,本皇子嫌碍眼。” “属下是影卫,原本平时也不会出现……” “换。”李星鸾道,“这是命令,这下懂了?” 阿全这才收下衣服。 四周无人的时候,李星鸾气哼哼地骂了一声: “真是傻瓜。” 后来李星鸾再也不送阿全衣服。他会按季节命人为自己宫里的仆人统一定做新衣。很长一段时间,其他宫人都为此感到羡慕。这十七皇子,平日飞扬跋扈,跟谁都要惹上一惹,对下人倒还不错的嘛!太子李星佑听见了,在遇见李星鸾时,便朝他赞许地点点头。李星鸾为这莫名的夸奖反而火冒三丈,他硬是抓住几个下人,用软鞭教训一顿,此事方才止歇。 门帘一响,灰衣小童的声音传进来,打断了李星鸾的回忆。 “王爷,药煎好了。” 李星鸾揉了揉额角,道:“拿进来吧。我一会儿再喝。” 小童将乘着漆黑药汁的粗瓷碗端进来,放在李星鸾右手边的矮几上。收起托盘,小童擦了擦脸上的汗珠,大声道:“那我吃饭去啦。”想了想,他又补充道,“您还是早点趁热喝了吧,不然凉透了更苦呢!” “多嘴。还不快走,叫客人看笑话。” 小童悄悄做了个鬼脸,将几颗蜜饯放在碗边,之后就跑跳着出了房门。 药汁散发出浓烈的涩味,光是闻见气味,便叫人嘴里发苦。李星鸾不要医师帮忙,一双手稳稳地捧着瓷碗,将药液尽数饮下。 医师问道:“王爷不吃些蜜饯解解苦味么?” “手指会发粘。”李星鸾道,“喝了快一辈子的药,早习惯了。” 他小时候就是个药罐子。先天不足,体弱多病。这也是父皇溺爱他的另一个原因。但李星鸾记得,他小时候还是有过一段活泼好动的时期的。 大概是他七岁到十二三岁,遇见阿全之前的那几年。朱墙圈起的皇城每一处他都踏足过。他还会爬树。皇宫正门边生着一棵最高大的柳树,树冠到地面的距离足够让失足者摔断脖子。他不止一次在奴才们的哭求惊呼中攀到那棵树的顶端,抓着枝干,克服自己腿脚发软的反应,直起腰,转着脑袋四处眺望。 应该是望得到外面的景色的,但李星鸾把这些都忘了。他只记得最后一次爬树,一只黑羽白腹红嘴的燕,从他眼前闪电般掠过。 随后呢?随后他还来不及叫出声,身体就先失去了平衡。李星鸾那日穿了件深紫锦袍,人们看见那片紫色的衣角在柳枝间那么一扬——一团人影就直直坠下去。 李星鸾先是脑袋重重地撞上什么东西,这一下砸得他眼冒金星,觉得鼻梁都要撞歪了;然后是他的胸膛,手肘,有什么在他的腰腹两侧托了一下,他借着那股力量,伸手扶上他眼前那片灰色的温热的东西。两条手臂拥住他的肩膀,又是一声闷响,这回他才摔在地面上,下边垫着一层。 李星鸾没马上起来,他眼前发黑,吓得什么也想不起来。他伏在接住他的灰影子上,耳朵紧贴在上边,他听见咚咚咚的鼓声。一瞬间他产生了奇怪的错觉,他觉得他正抱着一匹灰鬃马的脖子,奔驰在马场上,场边白鼓一齐敲响。他仓惶地抬眼,看见灰影的顶端接着一张人脸。哎哟,他是在做梦么?他又听见一重更大的鼓声,是从李星鸾自己的胸膛里发出的。 等李星鸾被啼哭的众宫人抱回寝宫里,他的神智方才回笼。回想起当时情境,他竟记不起救他一命的人究竞是何面貌。他反应过来,鼓声是他们俩的心跳,鬃毛是那人灰色的粗布衣衫,那声闷响,不是从他身体里发出的——李星鸾几乎毫发未伤——那是垫在他身体底下的人,骨头断裂的声音。 这是李星鸾第一次见阿全。